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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风水学理论
园林风水学理论
在一次“建筑、环境”的高峰论坛上,中国地景研究所CEO庄清佲(老庄)博士谈到,建筑风水实际上完全可以用“质量守恒、动量守恒和能量守恒”等三大定律来进行系统研究和界定,但此前却没有人有意识地去这样做。而所谓的科学自然观与哲学人文观之最大区别在于,科学讲究数据,可以用简单地数学公式去描述一个相当复杂地自然现象过程,如对地震、海啸及火灾的描述,守恒原理在任何时候任何人都是无法推翻的,科学的东西在科学本身的体系中是很难被推翻的;社会学(如命理学)则不同,社会学尤其是人文学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数据的支持或者缺乏数据的支持,这就是长期以来为什么在各类人文学领域总是存在派别之争的重要原因。易经的数学根基为“阴阳的衍变与重组”,于是大衍之数令无数先辈们皓首穷经,却没有一个先辈逃脱过形而上学的辐辏。数学的过程是纪录的过程,存在极强的逻辑关系,数据变量之间即相互联系又互为变化,可以这么说任何一个自然过程(无论宏观还是微观)都可以用数学公式来描述。而易经却缺乏这种数学的描述。有人反驳说,算八字可以用软件来推算,只要输入八个字,机器就会立即打出你的运程,八卦的六神及动变爻现象也可以用软件步骤来完成,由此来企图说明易经因数学而科学的一面,笔者的回答是,与其这样掩耳盗铃还不如敞开胸膛把肚皮露给人家看来得更光明一些,以XY=1为例,临界点为1,沿着正向X轴右衍,Y值在无限接近0,其它几种情况同理。恰如一个人干一件事,成功系数为1,智力为X和勤奋为Y,非常智力时勤奋可以无限接近0一样;软件所描述的只是数学运算过程中的一个片断而不是全部,或者说这套命理软件所描述的根本就是一种数字关系(如1+2=3)而不是一种数学逻辑(如XY=1),正如标量和矢量在物理学中属于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量。试问,能用八字软件来测算人生的“九字”吗?为何人生只有“八”字而无“九”字呢?当然,我们不排斥八字学存在预测上的科学一面,如对某些特殊信息的准确把握等,但八字学产生于刀耕火种时代,其局限性可想而知。现在是电子科技时代,传统的八字学难道真无可变之处?值得欣慰的是,与传统八字学不同的是传统风水学的时代气息则要浓厚得多,当传统风水学概念被注入磁场学、环境心理学、边缘建筑景观学等新鲜血液之后,其科学的光芒正在逐渐为世人所感知。但必须指出的是,现代建筑景观学(或风水学)所缺乏的就是科学的数据,即何为“藏风聚气”?藏什么风聚什么气?藏几级风聚几种气?何为吉气何为凶气?气的运动有何物理运动轨迹,能不能用数学公式来描述,假如能将如何进行描述?假如不能问题出在哪里?又,为什么“玉带环腰、金城水抱”的宅子吉利而“反弓水、淋头水”不吉利呢?我们知道古人描述的是结果怎样,而不是过程怎样,是“是什么!”而不是“为什么?”从严格意义讲,当代所有风水大师,如果非要搞一次“华山论剑”的话,笔者敢打赌的是,所谓的“风水盟主”一定不是看水平的高低而肯定是依“谁啃的古书多谁就是盟主”了,此话怎讲?风水发福应验以时效论,有三月期者、一年期者、三年期者、八年期者、二十年期者甚至三元九运打劫之后气运可以长至几千年者。有什么标准呢?没有标准,现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谁也别想推翻谁,各执痴迷莫衷一是,更有甚者,有人利用风水界的混乱局面,自诩大师到处造谣撞骗,认为反正老百姓一时也没法效验瞎来贝!但事实并非如此,据研究,在仅有的古书看来,古人的风水体系的确很杂乱,学派林立,这与当时学术普遍缺乏交流不无关系,但杂乱之中也有金子存在,在所有存在自相矛盾的古籍善本中,沈竹礽的《玄空风水学》算是自相矛盾较少的一派,而所谓的《阳宅三要》《杨公开门放水经》《金锁玉关》《青囊奥语》《天玉经》《灵城精义》等等自破之处简直俯拾皆是。想来,这不怨古人,怨就怨在盲目崇拜和自我封闭上,话又得说回来讲啦,之所以说多数当代地师是古代阴阳师的翻版,是因为很少有人在古师的错误基础上有所突破,自诩为已经突出的也不过是做了一些“嫁接”术后或标新立异或哗众取宠而已。学习和继承先人智慧大概是所有学科赖以存在发展的前提,但食古不化、生搬硬套则是任何学科所不齿的。GDSCAPE所在全部风水古籍的基础上试图做一些数据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仅仅是在或正在做一些基础性工作而已,我们知道也许这个过程非常非常漫长,但意义却是非常非常巨大,一旦数据形成,指导人们的将不再是“似是而非”的风水概念,而是具体的操作步骤,正如一个想飞的人,我们所教导的不再是嫦娥奔月的故事,而是“空气动力学”原理,让你去享受制造飞机的过程而不是令人产生幻想的神鸟“扶摇三千里”的神侃。大约在100前,人们对竖起50层的高层建筑认为简直不可思议,结果在30年前,耸立云天的建筑使不可思议变成了现实;还是在100年前,人们梦想着如果能将肺病人群降低到可控的程度将是一个划时代的创举,结果在20年前,肺结核至少在中国变成了不再那么恐怖。这就是进步,人类在进步,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也需要进步,恣意破坏环境使人类蒙受了巨大灾难,而因环境戕害所死亡的人数又何止千千万万呢?当风水术不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时候,想脱掉“江湖的道袍”简直不可能,反之,一旦麻布道袍被换成了毛料西装,除非这个人视生命如草芥否则还有谁敢藐视与生命息息相关的风水学呢?下面是风水堂的一篇文章,原文摘录未作更动,有些观点可以参考着使用。顾名思义就是风和水,人生存的根本要素就是新鲜的空气和清洁的水,其卦象为《风水涣》。这里对风水的提法是广义的,泛指天、地、人三气对人的无形影响,这种影响看不见,但产生的效果和后果是能感知的,甚至是巨大的。由于风水的这种影响是无形的,难以为人认知、实证,所以它往往在世人心中就产生了神秘色彩,难以被一部份人理解、认同、接受,或是认为高深莫测,不易学习掌握。古今之人通过社会实践深刻认识到风水对一个城市、一个村镇、一个企业、一个家庭、一个人的影响作用,创立了专门探讨和指导人们获得最佳生活环境态势的《堪舆风水学》。古之风水分理气派和形峦派两大派系,形成江西派和福建派,具体操作上有“玄空飞星风水”、“八宅风水”、“阳宅三要风水”、“三合派风水”等,最近几年又出现了自称是逃避了秦始皇焚书之灾的“金锁玉关”风水,即“过路阴阳”风水,由于它的出现是以一种传奇出现,故很快风靡一时,……。风水流派繁多,各说其是,既然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就有其生命力。在传统风水观点上,人们认为除了活人居住的环境对人有较大影响外,过世的先辈安葬的墓穴环境也会对后人产生极大影响,能左右后人的命运和事业兴衰,从而风水学又分阳宅风水和阴宅风水两种,上下四方谓之宇,往古来今谓之宙。宇宙两字即为空间和时间。要理解宇宙间所发生之不可思议现象,就要澈底了解时空理论。“天时、地利、人和”,就有融合时空力学之概念。天时,指时机,具备有形和无形双重变化。且每个人都有命和运,命是先天性,运是后天性,出生的时间就蕴含着无穷之玄机,这就是时。故天时即时空力学之时间要素,也是风水学之择时观念。地利,指地点、方位,大家均知开店要选人潮多的地点,办公室也要讲究方向光线等等,俗称为风水条件,表面看起来风水好象只是有形空间方位,可是同一地点,甲开店可能发财,换乙开店可能亏本,原因就在于还有无形空间之影响。地利就是时空力学的空间要素,也是风水学的寻地观念。人和,则是各机关团体企业最常感头痛之事,有些企业会失败,人谋不臧之因素最大,且是败在老板或高阶主管。机关团体人事不合,通常也是由于主管心态偏颇所致。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有万有引力,此无形之力若能相合,则有益于团体和谐与事业发达,若不合谐则会损及团队以及事业。故人和是时空力学中的力的要素,也是风水学之宜的观念。
综上所述,即能恍悟原来天地人、天时地利人和、宇宙时空、形法方位、万有引力等名词全都有关连,而且风水学也和这些观念密不可分,可见原本被人视为迷信之风水,却是包含尖端之宇宙科学思想,事实上风水学是一门很复杂之综合科学。风水的核心内容是人们对居住环境进行选择和处理的一种学问,其范围包含住宅、宫室、寺观、陵墓、村落、城市诸方面,其中涉及陵墓的称为阴宅,涉及其它方面的称为阳宅。风水施加于居住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对基址的选择,即追求一种能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能满足的地形条件;第二,是对居处布置形态的处理,包括自然环境的利用与改造,房屋的朝向、位置、高低、大小、出入口、道路、供水、排水等因素的安排;第三,是在上述基础上添加某种符号,以满足人们避凶就吉的心理需求。风水是客观存在的宇宙现象。宇宙之内在本质是时空场,外在表象即力场,因此风水即在于寻求宇宙气场(天)、地球磁场(地)、以及人体能场(人)三者之间最调合的环境地理与环境心理的格局。而风水术则应归于风水研究者个人主观对客观宇宙现象的认知,风水的本体是自然界,风水术的本体是人。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认为时间、空间的连续体,共同化成宇宙,时间为无穷的存在,空间亦为无尽的存在,所以两者化成无穷无尽的宇宙,此即「宇宙无限」之思想。而宇宙中充满万有引力,因此宇宙之中也充斥着各式各样不同方向的力,总称为力场。自古风水就重视方位了,风水原本就是洞悉时空场中的力场的高深学问,绝非迷信。另外一方面,风水也是一种心理学,称为环境心理学,其在美学、建筑、地理学、环境科学、社会学、政治、经济脉动中,又有相呼应之功能,所以不少现代知识分子相信风水亦其来有自。虽然如此,但风水再好之处,若做伤风败德之事,则不会产生好结果。人在宇宙中在地球上,最重要之工作就是积德。对企业人士言,就是经营者的良知、企业信用与商业道德,我们看到若干社会上极受争议之大财团,不思本业好好经营,只会运用官商人脉和不法手段谋取个人最大利益,尽管其祖先风水再好,但没道德之事做多了,企业绝对无法久存的,不仅企业兵败如山倒,且会造成社会金融大风暴,即为此理。自古以来从帝王到庶民都极为重视立都设郡造宅修墓的风水选址及设计安排布置,以图国富民强,帝(或事)业兴旺永固,众所周知北京故宫皇城的风水是极有讲究的。人们不仅要问:“历史上帝王、权贵、富豪极重视风水,为什么他们最后都难千秋永系,终将衰败,其风水作用何在?”风水的重要作用固然不容致疑,但另有一条决定事业成败的决定因素必须牢记,易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秧。”另世人皆知: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就是说风水与一切事物一样并非万能,人的因素第一,风水只起着一个促成的作用,命运使然,不然就不会有“福人居福地,福地等福人”的说法。我们国家当代领导人对中华民族文化是有很深的认识的,主席出访美国时就向世界介绍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和'天人和一'思想。北京修建的迎千年庆典的'中华世纪坛'的设计就取决于《易经》。中华世纪坛最高一层为'乾',取意'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第二层为'坤',取意'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设有18级台阶,上乾为一,下坤为八,故为18,象征天长地久之意。笫三层为环形广场,是乾坤基座部份,为承托乾坤之意。世纪坛乾体3000多吨,24小时旋转一周,象征着日月运行生生不息。地理风水一/中国风水学的核心内容是天地人合一。中国风水探求建筑的择地、方位、布局与天道自然、人类命运的协调关系。恰是中国风水学的人与自然融合,即天地人合一的原则,排斥人类行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注重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感应,并指导人如何按这些感应来解决建筑的选址乃至建造,才创造了中国东、西、南、北,中各具特色的传统城市布局、传统建筑形式及建筑景观,因地制宜,美不胜收。在中国传统建筑中,千方百计寻求营造一处好气场,这就是风水。风水贯穿在中国传统建筑活动的各个过程。从选址规划、建筑单体、园林小品、室内外装修设计到施工营造,几乎无所不在,从现代房地产品牌策划角度,以现代居住区建筑布局进行风水规划,应首先树立几个风水观点:太极泛存观;场气万有观;场气导引观。  
  1、太极泛存观。风水学认为,一个城市,一个村镇,一个庭院,一幢建筑、一户住宅,一个房间……都是一个太极,只是层次不同而已。住宅建筑布局,既看其自身的太极,也看建筑组群的太极,建筑群布局,应以地形方整、太极完整为宜。不宜缺残某部分建筑的位置。建筑地段布局应十分注意太极图的场气效应,慎重选择空地,建筑群组团内的小游园绿地,应选在中心地段,并应有建筑小品布置。在住宅设计中,一幢住宅也不宜缺角。住宅楼层内部各户不宜交错分户,造成各户平面缺残某角。
  2、场气万有观。风水学的五大要素龙、穴、砂、水、向,其本质是气。寻龙,探穴,察砂,觅水,定向,是在于察寻适于人体的吉气,避开不利于人体的煞气,趋吉避煞,在于对气的趋避。物物之间存在场,气来自场。现代科学已初步察证,人体有场气,植物有场气,建筑物有场气、万物之间皆有场气。恰如万有引力一样,场气也是万有的。一幢建筑可以举足轻重,但如组成建筑群,场气可能剧变。
  3、场气导引观风水之气,是宇宙场气、地球场气、地域场气、建筑组群场气、植物场气和人体场气的统一场气中的气。宇宙、地球、地域的场气,为大场气。大场气,虚处来,实处止。阳宅多选在类似盆地、半盆地(山环、山湾)中,这种地域,土肥水上,宜于民生,利于接纳大场气。场气的性状,是螺旋式运动的,任何局部一层次的螺旋式运动的场气,都是宇宙大环境的一部分。小环境植物、建筑、人体是小场气。小环境场气,风水学称为地气,地气高处来,低处去。然而这种场所,在一定条件下,在局部环境中又是可以经过人的智能认识加以适当导引的。二/术家常言看风水即是“登山看水口,入穴看明堂”。又曰“得水为上,藏风次之”,“有山无水休寻地”有水无山亦可截“。可见水在阴阳风水中的重要性。水之祸福应速,山之祸福稍迟。水有来有去,有水床,有水口。水亲朱雀,缠玄武,绕青龙,包抄白虎为养阴之水。水要回旋,要到堂,要上阶,要拱背,要入怀,要弯抱,要囊聚,均为上吉之水。经曰:“逆水一滴,胜于万脉”。山怕粗恶,水爱潜澄,纵横似织,方有眷恋之情。汇泽如湖,在其经穴之处,看其左右前后,如见水三横四直,弯曲交流,犹如织帛,此为砂恋水,水恋砂,有如夫妇相随不肯离异之状。水到明堂或左或右,可知砂水交会之势。但需辨水的出入,向何方朝会,或出于大江,或出于大湖,古人曰:“杨杨悠悠,顾我欲流。”大地必有逆龙之水,好地必有逆砂之流。龙逆水如夫妇交感:万川同归者,亲而又亲,来而不去者,恋而再恋;水如弯曲如有情,如九曲水,为秀水,却为外应而地结于内。甚为贵重;三/台朝案,横摆当前,而穴结于前,越靠前者越快发,水深处民多富,水浅处民多贫,水聚住,人丁众,水散处,人不住。此为阴基相水之法也。池塘水有生成者,蓄积财禄,穴前亲之最吉。如妄开池塘,伤残池发龙气,主招凶祸之灾。龙若住,水口狭,若不住,定宽阔。气怪形,论得水。五龙落,四水聚,真血脉,真生气,变环曲折,水格之贵。直流直去,下溅莫取。水主财,主禄。水为地脉之血,血脉周流而不停止,日夜不息,尽归于海。水喜动,不动则聚,聚则血盈,如人得禄,故日财禄。水来之处谓之天门,如水来不见源流,曰天门开。水去处为地户,不见水去,曰地户闭。水主财,门开则财来,户闭则用之不尽。水深处为财大,浅处则财小,水口即门户也。水出之处有两山高耸,贵地也,有如交锁为妙。水口高耸紧夹,此处地为最大,水口平低且宽,此处地为轻微。有龟、狮、象等重重把守,四水环绕,富地也。故曰江西赣州风水看地之妙诀先取龙气,龙气旺则人丁兴旺。次取水聚,水聚则财巨,三取砂秀,砂秀则官高文秀;四取局园,局园则富贵悠远。大风富甲之乡,大都为山环水抱,弯曲有情之地也。“登山看水口,入穴看明堂“,凡水来处谓之天门,水去处谓之地户,这也是风水术相水的基本常识,也是选地定局时要明确的首要问题,但如何定水口呢?首先要考虑随龙水,也即是元辰水上找水口(主水口)。其次在元辰水不上堂的情况下,则考虑在界龙水上找水口。而后再依次考虑干水.支水.近水.远水.但收水的原则是先亲后情,先大后小,先近后远。水的形态又变化万千,现将相水的详细口诀记录如下:   
1.水大不宜荡    
2.水去不宜泻       
3.水高不宜跌    
4.水朝不宜冲       
5.水近不宜割    
6.水远不宜小       
7.水横不宜反    
8.水抱不宜裹       
9.水低不宜停    
10.水对不宜斜  
  只有遵循这些法则,才能定好水与水口。否则相水一错,全盘皆错。而那些只顾理气的地师,一心为了让旺水上堂,或前移后缩,或挨左挨右移动穴位来改移水口的相对位置,如果照这样的话,前移是穴,后缩也是穴,左移是穴,后挨也是穴,那又有甚么真穴可言?作为风水师,确定水口,或为使旺水上堂,迎神避煞,应该通过改变立向来实现。风水宗师刘江东在家乡赣南点穴的刘氏宗祠即是佐证,该祠在左乾水(元辰水)与正前方甲水(支水),合流出丁方。若考虑堂局端正立向的话,水该出丙方水局水口,但墓库水上堂为败局,刘公巧妙地立庚山甲向兼寅申,变水出丁方之木局,收生(乾水)旺(甲水)上堂,此祠堂刘氏几百年人丁兴盛,官富不断,真可谓回天有术。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02:2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经典BT故事
一、企鹅肉
  一个人在朋友家吃饭,问朋友这餐吃的是什么肉?朋友说是企鹅肉,他就号啕大哭。为什么他吃了企鹅肉就哭了?
二、跳火车  一个人坐火车去邻镇看病,看完之后病全好了。回来的路上火车经过一个隧道,这个人就跳车自杀了。为什么?
三、水草  有个男的跟他女友去河边散步,突然他的女友掉进河里了,那个男的就急忙跳到水里去找,可没找到他的女友,他伤心的离开了这里,过了几年后,他故地重游,这时看到有个老头的在钓鱼,可那老头钓上来的鱼身上没有水草,他就问那老头为什么鱼身上没有沾到一点水草,那老头说:这河从没有长过水草。说到这时那男的突然跳到水里,自杀了。为什么?
四、葬礼的故事  有母女三人,母亲死了,姐妹俩去参加葬礼,妹妹在葬礼上遇见了一个很pp的男子,并对他一见倾心。但是葬礼后那个男子就不见了,妹妹怎么找也找不到他。后来过了一个月,妹妹把姐姐杀了,问为什么?
五、半根火柴  有一个人在沙漠中,头朝下死了,身边散落着几个行李箱子,而这个人手里紧紧地抓着半根火柴,推理这个人是怎么死的?
六、满地木屑  马戏团里有两个侏儒,瞎子侏儒比另一个侏儒矮,马戏团只需要一个侏儒,马戏团里的侏儒当然是越矮越好了。两个侏儒决定比谁的个子矮,个子高的就去自杀。可是,在约定比个子的前一天,瞎子侏儒也就是那个矮的侏儒已经在家里自杀死了。在他的家里只发现木头做的家具和满地的木屑。问他为什么自杀?
七、夜半敲门  一个人住在山顶的小屋里,半夜听见有敲门的,他打开门却没有人,于是去睡了,等了一会又有敲门声,去开门,还是没人,如是者几次。第二天,有人在山脚下发现死尸一具,警察来把山顶的那人带走了。为什么?
 
[答案]
。。。。。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 06:0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试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何参与全面造价管理

试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何参与全面造价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也逐步得到发展,由过去的受政府委托行使造价咨询的管理职能逐步转变为面向社会自我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服务职能,真正完善和体现了工程造价咨询是社会中介服务行业的机制。近几年,在工程造价业务咨询的过程中全过程造价管理(控制)渐渐地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全过程造价管理又称全面造价管理,其基本定义是:有效地利用专业的、技术的专长与方法去计划和控制资源、造价、利润和风险,并使之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目前我们对于造价管理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工程预结算上,致使工程造价管理缺乏全面而系统的定位,缺乏全程、全方位动态的管理,尤其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其它阶段的控制显得较为薄弱,对此笔者认为造价咨询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扩大咨询服务面,在探索实践中积极参与造价管理的各个阶段,全面建立和完善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程序、规范及服务内容,并作好相应的资料归档。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一般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控制,在具体的实施中,我们又可把三个阶段转化为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招投标与施工阶段、竣工结算与后评价阶段。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经验,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何参与全面造价管理的各个阶段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及看法。

  一、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

  投资估算是一个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主要造价文件,它也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接受委托参与编制投资估算时要做好如下几点:①注意资料(估算指标)的积累。估算指标是编制投资估算的主要依据,除已有的估算指标,应根据实际及时修正,充分体现指标的综合性、概括性。②投资估算的编制应考虑充分,估算合理,充分估计出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的收益与风险,并提出应对及防范的措施,但也要防止过分高估,尽可能做到全面、准确、合理。

  拟建项目一经决策,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一个项目的设计优劣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高达75%以上,直接影响着工程投资和工期长短。在这方面,我认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应加大投入力度,精心设计,优化设计,减少设计变更,坚决把工作重点主动转移到建设期阶段上来,尤其要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这种控制应采用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做法,并贯穿于整个设计的各个阶段,即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直到施工图设计,为整个工程投资控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项目实施阶段,业主往往重视投标报价及竣工后的决算价,而忽略设计概算。而概算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有些技术力量(指工程经济或造价)薄弱的设计院(所)往往没有提供设计概算,这使业主对设计产品的价格心中无“底”,例如,我市的一座多层工业厂房,在施工结算审计时才发现由于设计檐高刚好达18.05m,致使工程类别上升一类,而业主对于厂房的高度及层高并无特殊要求,在不影响使用功能、质量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修改设计使工程类别降低,从而降低结算造价。笔者认为,在现行条件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以与某些中小设计院(所)合作,优势互补,利用自身的技术及专业,在充分了解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要求后,为设计单位编制概算并向业主提出有关工程造价的设计修正方案(如合理选材,造价参数控制等),最终达到优化设计,控制造价的目的。

  二、招投标及施工阶段

  首先,业主要编制好招标文件。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确定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原则和程序,规范和指导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的各个环节,对建设工程从项目报建到合同签订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竣工结算处理索赔的依据,按法律解释顺序它也排在前列。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每项都要详细地写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也可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其次,要加强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是办理工程结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这对于招投标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这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业主的委托下可以完成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有代理招投标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可代业主编写、发布招标公告(书),制定资格预审条件,评标细则、进行资格预审,选择优秀的施工、监理企业等;

  ②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审定标底、评标、开标;

  ③为业主进行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有关造价部分条款的咨询,尽可能减少发生造价条款争议的可能。

  施工阶段即是把设计变成具有使用价值的建筑实体的过程,也是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原始依据的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要做到“严”、“细”、“准”。“严”,是严把签证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长,签证是对施工过程的记录也是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索赔的依据参与工程造价监管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签证,防止施工单位巧立名目、以少报多,遇到问题不及时解决、结算时候搞突击;“细”,是要求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细致认真,对于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记录,必要时可以依靠摄影、照相等手段帮助,防止结算时的漏项、错算;“准”,是造价专业人员准确地审查验工月报、签证数量、索赔价款,尽可能在最终结算时少留活口。例如,包干费用已包含二次搬运费的,有关材料的二次搬运及上下力费用就不可再重复签证,对于预算中已有的项目不得重复签证。笔者建议业主可建立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制度,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对项目造价控制(管理)负责,在跟踪管理的同时,没有该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控制负责,防止工程款超付。

  三、竣工结算与后评价阶段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重要依据,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业主都十分重视工程价款的审核结算。同时竣工结算的审核也是控制投资的最后一个环节。在这一阶段,要求预算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决不能出现放松心理。并且还要与工程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总之,竣工结算阶段,是一项集技术与经济为一体的工作,同时也是多部门相互配合、集体力量出成果性文件的阶段,最终要完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和明确经济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这个环节都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无论是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套用、取费合理性的审查,还是变更签证、索赔条款、不可抗力因素的分析等,都能做到严格、合理、公平。除了上述内容,笔者还认为有两点十分重要:一是审计报告的内容。我们不能仅仅注重审计后工程结算的价款数字,还有审减数,在报告中应有分析影响工程价款的原因、审核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如何控制修正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二是审计过程中的三级复核应落实具体,不能流于形式。由于工程审计工作面广、量大,技术质量要求高,在审核过程中难免有计算错误,判断偏差,为防范审核风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咨询单位负责人的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对工作底稿逐级复核,最终能交出一份合理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从而真正达到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建设项目的后评价阶段也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与较少的一个环节。后评价是对整个建设项目的一欠综合性评价,也是对该坝日上槿造价控制的总结。一般说来,造价咨询单位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数据资料的积累、分析和整理归类。一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经历了较长的建设周期,产生了大量有关工程造价的数据资料。我们造价咨询的专业人员,应认真细致地对待这些数据资料,通过与实际的联系分析、筛选;并得出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因素。有条件的可建立相关数据库,为今后搞好其他工程的造价控制作相应的铺陈。

  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充分重视业主、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分析造价控制如何在各环节得到有效衔接,如何有效防范价格风险等,真正达到工程造价由被动控制向主动控制转化的目的,并防止“三超”情况的出现。

  ③后评价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自我总结非常重要,一方面总结在整个项目建设期有效控制、全面管理造价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自身在全方位控制造价方面的不足欠缺,尽可能找出因主观原因而影响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因素,并加以克服。总之,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也使得我们的造价管理(控制)工作做到有始有终。

  总之,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过程。因此,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以更好地完成各项工程。同时,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控制)也是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造价咨询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10月11日, 星期六 22:20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浅谈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下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

浅谈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下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

随着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在我国工程项目中的日趋广泛应用,我国传统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正在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因此,如何依照国际惯例,对实行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管理,维护国家及其它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的解决工程造价中的各类争议,确立工翠造价审核咨询在建设项目实施中的社会诚信价值,已成为当前各工程咨询机构亟待探究的重要课题。  

一、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下的建设项目及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的关于建设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通用合同条款。与我国传统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造价方面相比,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一)合同条款的科学性和严密性。

    按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精神,建设工程造价的要素主要集中在“单价合同、工程付款与结算单、索赔”等方面。建设工程项目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明确,公正合理,便于操作。尤其是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在雇主赋予监理工程师一定权限的同时,在工程费用、工期和变更事项的牡理上,对其加以合理的限制,以保证工程师在依辉合同处理问题时更加公正。  
从“单价合同、工程付款与结算单”来看,在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的应用范围中,适宜采用单价合同,但单价合同也可带有若干单价(包干)合同。同时,它还把工程付款视为合同管理中的核心问题。它认定工程付款是工程师处理索赔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中,明确工程付款包括中期付款(月进度款)、竣工报表、最终报表与结算单。即“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后的84天内,承包商应以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工程师呈交附有证明文件的竣工报表。”竣工报表应对费用项目详细说明:(1)到移交证书(或该竣工报表)标明的日期为止,根据合同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的最终价值;(2)承包商认为应该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3)承包商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的估算款项。  
菲迪克(FIDIC)合同还规定,在颁发缺陷责任证书后的56天内,承包商应按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工程师呈交一份最终报表草案,供工程师审核。经工程师审核后按双方一致同意的意见对该草案进行修改并编制最终报表。呈交最终报表时,承包商应向雇主呈交一份书面结算单,确认最终报表中的总金额就是由本合同造成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全部和最终结算金额。此处的最终报表与结算单,虽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工程结算书,但其科学性和严密性是显而易见的。  

    (二)合同条款的严肃性。

    在菲迪克(FIDIC)合同中,索赔被视为一个重要要素。按菲迪克(FIDIC)合同,索赔就是索取赔偿或补偿,即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没有按照合同和(或)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他就违反了合同和(或)法律法律,构成了“违约行为”,以这种违约行为给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当然应很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给另一方办赔偿或补偿。索赔对合同双方都是正当权利的要求。它认定施工索赔是双方面的,索赔既包括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也包括业主同承包商的索赔。但常见的、有代表性的、处理和解决比较困难的,是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素赔可分为费用索赔(要求经济赔偿)和工期索赔(要求延长合同工期)。应强调指出:任何索赔只能是承包商请业主对其所蒙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或工期延长给予补偿的合法请求,而不具有对业主的任何惩罚性质。  
   因此,作为国际工程管理模式范本的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其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严格执行合同,来不得半点马虎。  

   (三)工程造价计价的依据发生了变化。

  在未实行菲迪克合同条款管理的工程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定额为计价的主要依据,业主与施工承包商订立的施工合同虽同样为计价的依据,但更多的是依赖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定额、预算单价及其配套调整文件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它既不能完全反映施工企业实际状况,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又与市场脱节,给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和工作量,不能全面地反映市场价格,往往带有较多的主观人为色彩。而符合国际惯例的菲迫克(FIDIC)规范则以严密的合同条款作为计价依据采用单价合同,对工程付款、结算及索赔都作了严密的规  定。严格按菲迪克(FIDIC)条款编制出的工程造价,不仅可真实地反映市场价格,而且能反映出各编制单位的施iET艺及管理水平等。  

二、我国传统计划体制下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工程造价审核咨询  

在中国人世前,工程造价管理主体上是依照计划经济的原则来施行的。工程造价更多的是采行“量价合一、固定收费”模式。政府通常是建设工程的投资者,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由政府承担,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主要依靠政府制定的定额和标准来执行。因此“工程造价管理”更多意义上是指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通用型建设项目管理。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因此,我国传统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工作,主要是根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发的工程定额、间接费用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设计资料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套用定额,取费计价,对工程造价进行事后的审核监督。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清况,进行竣工造价审核,以此作为承包双方结算的依据和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我国传统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模式,无论从审核咨询方法、内容等方面都基本适应了这种现状,其审核咨询工作成绩常常体现在核减额或核减比例较大,但由于工程结算审核咨询工作难度大,影响因素多,常常出现久核不决,一拖几个月甚至一、二年的情况。  
这种传统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在过去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的广泛应用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推广,传统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模式必将发生改变。我们一定要有适应变化迎接挑战的准备。  
三、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下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模式  

   随着我国进入WTO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式的国际化,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及其它投资者采用了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规定来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因此,我们有必要来探讨菲迪克(FIDIC)条款下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模式。
  
    (一)审核咨询范围与审核咨询重点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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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改变只重视事后审核的现状,实行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审核咨询监控。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下的项目管理重视合同的严肃性,其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包括工程款的支付均由严密的合同条款控制。如仍沿用传统的注重事后的竣工结算审核方法,是不能实现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控制的。因此,应按照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来拟定工程造价审核事项,变传统事后竣工结算宙核为随工程项目进展进行全过程审核咨询,包括对项目招投标及合同条款的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的跟踪审核咨询,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特别在工程顶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审核咨询工作提前进入是十分必要的,对于消除不负责任的“现场签证”效果十分明显。  
审核咨询的重点应放在对合同实施的监控上。完善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仅仅取决干工程承包合同制订的严密、科学,它还取决于监理工程师严格的现场监理。但我国现实的情况是,作为建设项目三大控制之一的工程造价控制,往往被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所忽略,因为他们关注最多的是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因此,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监控,客观上讲,就落到对合同实施过程的审核咨询监控上。特别是对于使用国家资金,进行国家基础建设的项目,必须对合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造价审查监控,打破自立项目、自建、自管、自己经营这样的“一统天下”,实现控制造价、保证质量的目的。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二)应用科学的检测器材、检测手段作为工程造价审核咨询的辅助手段,让工程造价审核咨询人员“武装”起来。

    按照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实施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一方面,因为菲迫克合同条款管理的严肃性,违约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被对方索赔。在项目实施中,如施工企业忽视质量管理或偷工减料,或者因为供应的材料质量的偏差,只要依据充分,证据确凿,不仅在工程造价审核咨询中可核减其造价,而且还可通报业主向其索赔;另一方面,在施工企业管理水平、技犬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也有一些施工企业采取一些更为隐蔽的手段弄虚作假,虚增工程造价。这类情况如今在高速公路建设及利设施建设中时有发生。如笔者参与工程造价审核咨询的某公路建设项目,其路基和路面工程,从表面上看,工程质量良好,结算资料也整理有序,看不出什么问题。但经审核咨询人员利用红外线扫描技术及钻探取样检测、化验,发现其不仅质量上有很大差距,而且在数量方面即厚度方面也有很大差距。在事实面前,施工企业不得不接受颇有说服力的审核咨询结论。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三)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审核咨询信息网络体系。

    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下的工程造价的确立,需要有完善的与之配套的信息网络体系为基础,它包括完善的行业信息网络、国内外工程造价资讯、各种媒体的利用、客户需求信息、市场动态、项目信息以及工程造价涉及到的材料价格信息、工程造价审核咨询人才网络等。应尽快建立工程造价审核咨询行业互联网络信息体系,以实现行业信息、资源的共享,最终实现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所体现的公平、公正原则。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四)建立和完善与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相适应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体系。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体系是适应计划体制管理模式而产生的。它缺乏统一的管理模式,其中有的审核咨询机构无明确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及相应的执业准则和规范。在专业技术人员方面,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其工程造价审核咨询人员素质总体偏低,难以承担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管理下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工作。在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法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土作程序等即在行业管理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等几个重要方面,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行业体系。在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收费方面严重偏低,考虑到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在我国工程项目中的现实,我国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体系,应包括建立行业自律、执业规范的行业管理模式、独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社会机构、完善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法规、高素质的审核咨询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制度等,以适应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管理下的工程造价审核工作。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10月2日, 星期四 12:4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造价预算容易遗漏的100项

 

造价预算容易遗漏的100

1 在平屋面保温屋面中排汽孔 

2 楼梯栏杆中的预埋铁件 

3 油漆、涂料施工用脚手架 

4 预制板梁砼:板梁封头砼、运输、安装 

5 钻孔灌注桩:入岩深度的钻孔(该项目市政和公路定额项目包含内容差距很大) 

6 户内管道安装的吹扫容易遗漏 

7 室外管道安装的超高费 

8 角钢的制作安装及其主材费用 

9 沟槽土方单侧弃土的系数容易遗漏 

10 外运土的人工系数忘记乘 

11 电缆、电线等上清单只是提供净工程量,在组价时还得加上预留、弯曲、损耗等长度 

12 在配电柜安装清单中基础型钢容易漏 

13 给排水上管道安装清单中套管容易漏 

14 风管穿墙的封堵 

15 调节阀试压冲洗临时短管制作安装。 

16、设备安装吊装机具摊消。

17、工艺管道安装中法兰安装的螺栓是未计价材料。

18、安装部分:高层建筑增加费 计算的基数包括6层或20m以下的全部人工费。在高层建筑同时又符合超高施工条件时,高层建筑增加费和超高增加费是叠加计算的。

19、屋脊线、盖板!主要是零星部件!

20、一些零星的、小型构件砼容易漏算;

21、屋面分格缝,特别有架空隔热层时,水泥砂浆找平层有分格缝,而且在隔热板上也要做分格缝;

22、一些规范要求的也容易漏项,比如:墙长超过5时要增设构造柱,墙高超过4时要增设压梁;23、设备安装加垫铁、管道安装时支架制作、安装、油漆防腐; 

24、通风管道安装的帆布接口; 

25、楼梯间顶层满堂脚手架、屋面分格缝、设计说明中构造要求以及一些室内外零星构件。 

26、外墙抹灰分格嵌缝有相应的定额子目,所用材料不同,应套用相应的子目

27、板的负筋分布筋很容易漏,因为图纸根本没反映。除了要看下工地看看以外,没别的办法。 

28、在挖土方工程中,现在的计价表,挖湿土方的抽水费未计入(以前的定额是包含),现在归入在措施项目中,即第二十一章 施工排水、降水、深基坑支护章节内。在编制时,不要忘了啊! 

29、各种建筑的伸缩缝:屋面的分格缝、外墙与散水交接的沥青嵌缝; 

30、构造柱的突出部分; 

31、预制板间的现浇带; 

32、打预制桩的,桩头、接桩、送桩等。

33、钻冲孔桩的,钢护筒、入岩增加费、操作平台、砼是采用水下砼浇筑。

34、钢板桩打、拨分开套子目、在基坑作业和在坑上作业的系数。 

35、没有详细的布置图,但图纸说明中提到的项目。如填充墙的构造柱、砌体加筋等。

36、措施项目费用的大体积砼的测温费。

37、土建工程为二装的预留预埋件。

38、土建工程中窨井、化粪池项目如套综合定额,别漏了其中相应的措施项目,如挖湿土排水费、基坑排水费及脚手、模板费等。

39、暖通工程中容易遗留的项目:

1)空调风管阀门、静压箱,风机盘管回风箱的保温;

2)设备本体与管道连接中的法兰; 

3)屋面水系统管道中的土建支墩; 

4)末端设备采用的减振措施。

40、合同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投标文件等,施工组织设计直接影响措施费的构成,按照规范施工则是合同内容之一。比如投标时按24小时连续施工考虑,夜间施工措施费就不能不考虑,噪声等环境保护费用也不是简单的费率就可以代替的。再比如设计图纸规定用PE给水管,但并未说明屋面部分要采取什么措施,按规范PE管不能爆晒,应有保护措施,报价时就应该考虑。另外,定额和规范不符时,应以规范为准,因为验收以规范为准。

41、对清单项目下挂定额子目的衔接不能完全掌握(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等)。定额有计算规则,清单有计算规则,两者必须一致。比如前面多次有人提到的管道支架和穿墙套管,按清单是应该计算,不过室内管道安装定额通常都包含支架和套管(各地规定有不同),再计算就重复了。

42、楼梯石材踏步开槽容易漏掉,墙面装饰不同的装饰材料接缝处理,顶棚扣板四周压线易漏算。

43、土建里面的:人机配合挖土有个系数,湿土也有系数。-0.06位置的防潮层。

44、土建中还有个东西容易忘,就是支撑钢筋用的马凳,实际施工中这个也是不小的数字,而且很烦。

45、土方类别及运距;

46、洞内、地下室内等需照明施工的人工费增加40% 

47、构造柱圈过梁模板砼计算;

48、管桩桩芯砼、送桩及试验桩的计算、管桩长度应计桩尖长度;

49、砖砌栏板1/41/2厚定额按900考虑,每增加或减少人材机需调整;

50、桩芯圆钢板、预埋铁件等刷防锈漆等;

51、不规则墙面抹灰、墙面钉钢丝网等人工增加;

52、墙面抹灰垂直高度超高抹灰厚度调整; 

53、电气竖井桥架工程量统计有出入,原设计没有具体的安装大样图,由预算人员根据经验自行考虑安装方式。 54、高大厂房安装所用脚手架费用。一般钢结构不搭设脚手架。

55、钢筋工程中的垫铁可算在钢筋工程中?(按各地情况)

56、抹灰工程中用的那个铁丝网山东省2006版消耗定额已单设子目,进入直接工程费。 

57、脚手架费用应以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做法计算。

58、装饰中的门的特殊五金,尤其是防火门。 

59、容易把室外台阶的底面抹灰漏掉

60、容易漏大体积砼里设置的金属导热管

61、不同砼等级浇筑时设置的快易收口网

62、在做装饰装修时清单项目多是按完成面计算的。很多项目看起来是完整的,如果不仔细看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及招标文件是很容易漏算,导致清单组价不合理。

63、夹板基层的防潮防火及防虫等处理,石材防潮处理,石材、抛光砖等边角磨边抽槽等细部处理,浅色的石材做地面多用白水泥等。较高的天花吊筋的反撑措施及防护,特殊装饰部位按设计要求拼接时需裁减材料时的损耗等。

64、梁高超过700MM和墙的对拉螺栓; 

65、框架柱部分的砌体加固;

66、基础满堂脚手架

67、梁板墙增加的单项脚手架

68、外墙抹灰中的分格嵌缝项目,一般的也较容易疏忽的。

69、脚手架项目中的油漆刷浆用脚手费容易不计的。 

70、加气块墙面处理。

71、以投影面积计算的砼工程(楼梯、阳台等)中砼含量大于定额含量应调整。

72、管道与自控专业接口部分,取源部件可能会出现多算 

73、脚手架的搭拆容易漏项

74、照明系统灯具安装超高费和其系统调试很容易遗忘 

75、楼梯间的最上段,记取的脚手架费不同下边。

76、防水材料附加层厚度的调整。

77、散水的油膏灌缝 

78、楼梯预埋件;

79、卫生间等墙体上的砼翻边(当然此类属于划分问题,未算部分往往在墙体中计入了,可是在编制清单中这是个醒目的问题哦); 

80、地下室工程中的照明费用;

81、女儿墙变形缝的沥青麻丝

82、预埋铁件

83、出屋面烟囱 

84、阳台处的雨水管 

85、清单投标报价中,预制构件以个计价时,预制构件上的预埋铁件 86、回填土中的挖土和运土;

87、挖土(挖槽或挖坑)中的运土;

88、基础垫层; 

89、木制作的油漆; 

90、砖基础防潮层 

91、土方人工清底时的难度系数;

92、室外工艺管道安装时的脚手架费用; 

93、钢结构焊接的无损检测费用; 

94、工艺管线的穿墙套管封堵; 

95、沉降观测点的钢筋头及所用的人机费96、加气块墙面处理。 

96、人工费调整。

97、基础大放脚顶面防腐。

98、细石混凝土地面中的混凝土强度调整。

99、门窗中的油漆及五金。

100、安装工程中的主材价格。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10月1日, 星期三 21:07  回复(24) |  引用(0) 加入博采

市政管网沟槽开挖的质量通病及防治

沟槽开挖的质量通病及防治

    ()边坡塌方

    1.现象:在挖槽过程中或挖槽之后,边坡土方局部或大部分坍塌或滑坡。

    2.原因分析

    (1)为了节省土方,边坡坡率过陡(不符合规范规定)或没有根据槽深和土质特性建成相应坡率的边坡,致使槽帮失去稳定而造成塌方。 

    (2)在有地下水作用的土层或有地面水冲刷槽帮时,没有预先采取有效的排、降水措施,土层浸湿,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凝聚力c和内摩擦角β降低,在重力作用下,失去稳定而塌方。

    (3)槽边堆积物过高,负重过大,或受外力震动影响,使坡体内剪切力增大,土体失去稳定而塌方。

    (4)土质松软,挖槽方法不当而造成塌方。

    3.危害:由于塌方易使地基受到扰动,使下道工序难以进行。严重的会影响槽边以外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易造成人财物的损失。

    4.预防措施

    (1)根据土壤类别,土的力学性质确定适当的槽帮坡度。实施支撑的直槽槽帮坡度一般采用10.05。大开槽的槽帮坡度可参照表322的规定。

大开槽槽帮坡度      322

土壤类别

槽帮坡度(高:宽)

槽深<3m

槽深35m

砂土

10.75

11.00

亚砂土

10.50

10.67

亚粘土

10.33

10.5

粘土

10.25

10.33

干黄土

10.20

10.25

(2)较深的沟槽,宜分层开挖。人工开挖多层槽的中槽和下槽.机械开挖直槽时,均需按规定进行支撑以加固槽帮。其支撑形式、方法和适用范围可参照表323确定。

支撑方法和适用范围    323

支撑名称

支撑方法

适用范围

坡脚短桩

打入小短木桩,一半外露,一半在地下,外露部分背面钉上横木板,然后填土

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足,为保护坡脚,防止坍塌

断续式水平支撑

三至五块横板水平放置,紧贴槽帮,方木立靠在横板上,再用圆木或工具式横撑顶紧方木

湿度较小的粘性类土、槽深小于3m

连续式水平支撑

横板水平密排,紧贴槽帮,方木立靠在横板上,两侧同时设置,用方木或工具式横撑顶紧方木

容易坍塌,但容许支撑的砂性土,槽深在35m

连续式垂直支撑

木板密排垂直放置,紧贴两侧槽帮,用方木水平靠在立板上,以撑木顶紧方木,并用木楔

容易坍塌,并需要随挖随支撑的砂性土

企口板桩支撑

挖直槽深50100cm,将板桩插入导架,沿底槽边密排,人工用锤打入土内随打随挖。用方木紧贴板桩,横撑顶紧方木。挖槽见底后需调整横撑位置

地下水比较严重,有流砂现象,不能排板,只能随打板桩随挖土时

钻孔埋钢梁式支撑

D400螺旋钻钻孔,伸入槽底11.5m,在孔内下工字钢,随挖土随固定横工字钢和横撑,并下立挡土板,横方木放在工字钢之间,别住挡土板

槽深大于4m,有可能坍塌的直槽时

 

   (3)掌握天然排水系统和现况排水管道情况,做好地面排水和导流措施。当沟槽开挖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排降水措施。将水位降至槽底以下不小于0.5m,并保持到回填土完毕。

    (4)挖槽土方应妥善安排堆存位置。一般情况堆在沟槽两侧。堆土下坡脚与槽边的距离应根据槽深、土质、槽边坡来确定。其最小距离为1.0m。若计划在槽边运送材料,有机动车通行时,其最小距离为3.0m,当土质松软时不得小于5.0m

    (5)沟槽挖方,在竖直方向,应自上而下分层,从平面上说  应从下游开始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水。沟槽见底后应及时施工下—道工序,以防扰动地基。

    5.处治方法:沟槽已经塌方,要及时将塌方清除,按规定做支撑加固措施。

    ()槽底泡水

    1.现象:沟槽开挖后槽底土基被水浸泡。

    2.原因分析;(1)天然降水或其他客水流进沟槽。

    (2)对地下水或浅层滞水,未采取排降水措施或排降水措施不力。

    (3)危害;槽基被浸泡后,地基土质变软,会大大降低其承载力,引起管渠基础下沉,造成管渠结构折裂损坏.

    3.预防措施:(1)雨季施工,要将沟槽四周叠筑闭合的土埂,必要时要在埂外开挖排水沟,防止客水流入槽内。

    (2)下水道接通河道或接入旧雨水管渠的沟段,开槽应在枯水期先行施工,以防下游水倒灌入沟槽。

    (3)在地下水位以下或有浅层滞水地段挖槽,应使排水沟,集水井或各种井点排降水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正常运行。

    (4)沟槽见底后应随即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槽底以上可暂留20cm土层不予挖出,作为保护层。

    4.治理方法:(1)沟槽已被泡水,应立即检查排降水设备,疏通排水沟,将水引走、排净。

    (2)已经被水浸泡而受扰动的地基土,可根据具体情况处治。当土层扰动在10cm以内时,要将扰动土挖出,换填级配砂砾或砾石夯实;当土层扰动深度达到30cm但下部坚硬时,要将扰动土挖出,换填大卵石或块石,并用砾石填充空隙,将表面找平夯实。

    ()槽底超挖                

    1.现象:所开挖的沟槽槽底,普遍或局部或个别处低于设计高程,即槽底设计高程以下土层被挖除或受到松动或扰动。

2.原因分析:

(1)测量放线的错误,造成超挖。

    (2)采用机械挖槽时,司驾人员或指挥、操作人员控制不严格,局部多挖。

3.危害:

(1)超挖部分要回填夯实,造成工力浪费。

    (2)回填夯实的原土或其他材料的密实度,均不如原状土均匀,易造成不均匀沉降。

4.预防措施:

(1)加强技术管理、认真落实测量复核制度,挖槽时,要设专人把关检验。

    (2)使用机械挖槽时,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预留20cm土层,待人工清挖。

    5.治理方法:               

    (1)干槽超挖在15cm以内者,可用原土回填夯实,其密实度本应低于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

    (2)干槽超挖在15cm以上者;可用石灰土处理,其密度不应低于轻型击实时95%。

    (3)槽底有地下水,或地基土地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加夯时,可用天然级配砂砾回填。

    ()槽底土基受冻

    1.现象:进入冬季挖槽,当日平均气温在5℃或5℃以下,或日最低气温在0℃或0℃以下时,挖至槽底未采取肪护措施,槽底土基受冻。     

    2.原因分析:冬季挖槽见底后,没有在当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又未采用覆盖防冻措施。

3.危害:遭受冻结的土层较原状土体积增大,在回境后,冻土层融化,产生融沉。融沉时的变形包括沉陷变形和负荷压缩变形两种。因此,槽底土层冻结,往往是形成管渠基础不均匀沉降,造成结构断裂的潜在原因。

4.预防措施:

(1)当挖槽见底后,若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保留30cm挖松的土层,以作为防护层。

    (2)当日最低气温在0℃或0℃以下时,沟槽见底,可用单层塑料布、单层或多层草帘覆盖槽底。

    5.治理方法:将槽底结冻的土层全部挖出,根据冻层厚度及扰动深度,可参照()的处治方法处理。

    ()沟槽断面不符合要求

    1.现象:沟槽坡脚线不直顺,槽帮坡度伯陡槽底宽度尺寸不够。

    2.原因分析:(1)施工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之前没有认真学习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没有充分了解挖指地段的土质、地下构筑物、地下水位以及施工环境等情况,所砌定的挖槽断面不合理。

    (2)挖槽的操作人员或机械开槽的司驾人员不按要求的开槽断面施工,又管理不力,一味图省工、省力。

    3.危害:大量的施工实践证明,不合理的窄槽、陡槽是人身伤亡事故的直接祸根,是影响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重要原因。

4. 预防措施:

(1)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充分了解施工环境。在研究确定挖槽断面时,既要考虑少挖土、少占地,更要考虑方便施工,确保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做到开槽断面合理。

(2)开槽断面系由槽底宽、挖探、槽层、各层边坡坡率以及层间留台宽度等因素确定。槽底宽度,应为管道结构宽度加两侧工作宽度。每侧工作宽度数可V4的规定选用。

管道结构每侧工作宽度   324

管道结构宽(mm

每侧工作宽度(m

金属管道及砖沟

非金属管道

200500

0.3

0.4

6001000

0.4

0.5

11001500

0.6

0.6

16002000

0.8

0.8

注:1.有外防水的砖沟,每侧的工作宽度宜取0.8m

    2.管侧还土采用机械夯实时,每侧工作宽度应能满足机械安全操作的需要;

    3.现浇混凝土沟,每侧工作宽度在施工方案中确定;

    4.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者按外皮计算,有管座者按管座外皮计算,砖沟按墙外皮计算,有卵石基础的按卵石外边计算;

    5.有支撑时,工作宽度指结构外皮至撑板的净宽;

6.采用边沟排水时,视降水级别,每侧另加0.30.5m

 

    (3)操作人员要按照技术交底中合理的开槽断面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

5.治理方法:

(1)在只有槽底宽度较窄,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在槽底部两侧削挖坡脚,加设短木护桩,使槽底宽度达到要求。

    (2)对于危及人身安全或严重影响操作,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的不符合要求的槽宽,可在慎重研究,采取安全措施后,另行劈槽,直到符合标推为止。

    ()堆土不符合规定

    1.现象:土方堆放位置不妥当,槽边堆土超高,推土堵塞排水出路,堵塞施工通道;严重时在已安装的管道上、盖板方沟上超高堆土。

2.原因分析:

(1)管渠工程土方堆放问题,在施工管理人员中是常常被忽视的。      

    (2)施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对堆土的有关规定不熟悉,或虽知道,但执行、落实不坚决不彻底。

3、危害:

(1)槽边堆土超高;靠近槽边堆土,加大对槽帮的土压力,易造成坍槽.危及操作人员安全和管渠结构安全。

(2)堆土靠近槽边不留通道;一则影响施工材料、设备运输;二则遇风吹、雨冲或其他震动,堆土易溜入槽内,影响施工操作,影响工程质量。

    (3)在已完工的管渠上超高堆土,易使管道结构压裂、渠道盖板压断。

    (4)在房根、墙根超高堆土,由于土的侧压力特别在雨水将堆土浸湿下沉,侧压力骤增时)超过墙体允许的侧压力,易压 倒房墙。

4.预防措施:

(1)在开槽挖土之前,施工技术人员要根据施工环境、施工季节和作业方式,制定安全、易行、经济合理的堆土、弃土、运土、存土的施土方案。并作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

(2)全面熟悉和认真执行有关堆土的规定。

(3)在回填的管道上堆土,其堆土高度与管道现有覆土深度之和不得大于该管道设计上允许的覆土深度。普通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一般不超过6m,管壁加厚加重钢筋混凝土管一般不超过12m 

    5.治理方法:对不符合规定的堆土,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理。严重违犯规定的要重新整治或装运倒除。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30日, 星期二 12:2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重点及对策

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重点及对策

王从蓉 孔四宝
  • 简介:就工程造价部(部门)在各阶段的控制重点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 关键字: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重点,对策
  • 目前,工程造价控制基本上仅仅着眼于预算(标书、标底)及结算的审核。这种控制虽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这种控制模式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缺陷:

       1、只能事后承认“事实”,无法事先做好预测和影响,从而影响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的决策,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和心中无数。

       2、忽视了建设工程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在做好投资决策后,设计阶段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最大。如果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的设计阶段不加以控制,而在施工阶段、结算审核阶段来算细帐、小帐,是本末倒置的行为,其结果可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3、工程技术与工程造价结合不够。当前,普遍存在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淡薄,设计理念保守,设计思想、施工规范落后,采用新技术、成果从而降低成本的观念不强;而造价工程师、财务人员目前普遍未能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只是事后复核,纯粹从工程经济、概预算规则方面加以控制。这样,由于你做你的,我算我的,很难收到良好的控制效果。

      根据当前造价管理体制模式的发展方向,参照当前国际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理论和经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各建设项目中能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应实行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所谓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事先主动进行工程相关经济指标的预算、估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之中,为领导层在投资决策、设计和施工等过程中做好经济参谋,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下面就工程造价部(部门)在各阶段的控制重点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投资决策阶段

       本阶段主要取决于领导的经验与战略眼光,相关职能部门所能起的作用相对有限,但工程造价部可以配合财务部或前期筹建部等相关部门尽可能准确地计算出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规费、工程造价、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等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做好项目经济评价,主动发挥“经济参谋”的作用,让决策层事先了解完成该项目需策划的资金规模、估算投入、产出、经济效益,为决策层做好正确的投资决策服务。

    二、设计阶段

       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这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

      据有关资料分析,设计费一般占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左右,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5%以上。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设计单位及个人对工程质量负有明确而重大的责任。而设计保守(在功能不影响的前提下),既可减少工作量,又避免被迫究其责任。

      因此较易产生设计保守从而造成了投资浪费的情况。

      建议可采用限额设计。与设计单位签订限额设计责任书。

      工程造价部具体工作:

       ①由工程造价部短时间内对每个设计方案作出经济估算及评价,在此基础上理推选最佳的设计方案。

       ②确定设计方案后,由造价部根据相关资料(之前我们将尽可能地收集当地的造价相关资料,如以前曾做过的同类项目的经济指标),提出合理的限额设计指标,供公司与设计单位确定设计限额时参考。

       ③工程造价部参与图纸会审的工作。并对不影响功能而降低造价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④同时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甚至施工因质量较毛糙,从而导致设计更改、联系单较多,造成工程造价人为失控的现象,工程造价部全过程针对性地加以监控。

    三、建设项目发包阶段

       可能会出现的情况:

      所选单位并非真正的最低报价单位或选中报价低于成本价而希望今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取得弥补的单位。(容易引起扯皮而影响工期及造价失控)

       2、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够严密、明确,在今后结算时造成扯皮或给施工单位钻孔子。

      工程造价部的工作重点:

       ①参与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招投标的组织管理。

       ②编制合适的施工预算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③详细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详细列出各投标书中存在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漏项或标书中不明确内容。在询标时明确优惠条件及今后结算口径,并详细了解投标单位漏项及明显低于市场价项目的弥补方式或消化途径(否则,可能成为造价控制的隐患)。在此基础上荐真正低价并可行的中标单位。

    目前,工程造价控制基本上仅仅着眼于预算(标书、标底)及结算的审核。这种控制虽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这种控制模式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缺陷:

       1、只能事后承认“事实”,无法事先做好预测和影响,从而影响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的决策,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和心中无数。

       2、忽视了建设工程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在做好投资决策后,设计阶段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最大。如果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的设计阶段不加以控制,而在施工阶段、结算审核阶段来算细帐、小帐,是本末倒置的行为,其结果可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3、工程技术与工程造价结合不够。当前,普遍存在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淡薄,设计理念保守,设计思想、施工规范落后,采用新技术、新成果从而降低成本的观念不强;而造价工程师、财务人员目前普遍未能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只是事后复核,纯粹从工程经济、概预算规则方面加以控制。这样,由于你做你的,我算我的,很难收到良好的控制效果。

      根据当前造价管理体制模式的发展方向,参照当前国际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理论和经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各建设项目中能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应实行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所谓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事先主动进行工程相关经济指标的预算、估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之中,为领导层在投资决策、设计和施工等过程中做好经济参谋,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下面就工程造价部(部门)在各阶段的控制重点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投资决策阶段

       本阶段主要取决于领导的经验与战略眼光,相关职能部门所能起的作用相对有限,但工程造价部可以配合财务部或前期筹建部等相关部门尽可能准确地计算出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规费、工程造价、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等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做好项目经济评价,主动发挥“经济参谋”的作用,让决策层事先了解完成该项目需策划的资金规模、估算投入、产出、经济效益,为决策层做好正确的投资决策服务。

    二、设计阶段

       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这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

      据有关资料分析,设计费一般占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左右,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5%以上。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设计单位及个人对工程质量负有明确而重大的责任。而设计保守(在功能不影响的前提下),既可减少工作量,又避免被迫究其责任。

      因此较易产生设计保守从而造成了投资浪费的情况。

      建议可采用限额设计。与设计单位签订限额设计责任书。

      工程造价部具体工作:

       ①由工程造价部短时间内对每个设计方案作出经济估算及评价,在此基础上理推选最佳的设计方案。

       ②确定设计方案后,由造价部根据相关资料(之前我们将尽可能地收集当地的造价相关资料,如以前曾做过的同类项目的经济指标),提出合理的限额设计指标,供公司与设计单位确定设计限额时参考。

       ③工程造价部参与图纸会审的工作。并对不影响功能而降低造价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④同时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甚至施工因质量较毛糙,从而导致设计更改、联系单较多,造成工程造价人为失控的现象,工程造价部全过程针对性地加以监控。

    三、建设项目发包阶段

       可能会出现的情况:

      所选单位并非真正的最低报价单位或选中报价低于成本价而希望今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取得弥补的单位。(容易引起扯皮而影响工期及造价失控)

       2、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够严密、明确,在今后结算时造成扯皮或给施工单位钻孔子。

      工程造价部的工作重点:

       ①参与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招投标的组织管理。

       ②编制合适的施工预算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③详细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详细列出各投标书中存在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漏项或标书中不明确内容。在询标时明确优惠条件及今后结算口径,并详细了解投标单位漏项及明显低于市场价项目的弥补方式或消化途径(否则,可能成为造价控制的隐患)。在此基础上荐真正低价并可行的中标单位。

    目前,工程造价控制基本上仅仅着眼于预算(标书、标底)及结算的审核。这种控制虽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这种控制模式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缺陷:

       1、只能事后承认“事实”,无法事先做好预测和影响,从而影响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的决策,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和心中无数。

       2、忽视了建设工程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在做好投资决策后,设计阶段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最大。如果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的设计阶段不加以控制,而在施工阶段、结算审核阶段来算细帐、小帐,是本末倒置的行为,其结果可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3、工程技术与工程造价结合不够。当前,普遍存在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淡薄,设计理念保守,设计思想、施工规范落后,采用新技术、新成果从而降低成本的观念不强;而造价工程师、财务人员目前普遍未能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只是事后复核,纯粹从工程经济、概预算规则方面加以控制。这样,由于你做你的,我算我的,很难收到良好的控制效果。

      根据当前造价管理体制模式的发展方向,参照当前国际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理论和经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各建设项目中能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应实行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所谓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事先主动进行工程相关经济指标的预算、估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之中,为领导层在投资决策、设计和施工等过程中做好济参谋,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下面就工程造价部(部门)在各阶段的控制重点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投资决策阶段

       本阶段主要取决于领导的经验与战略眼光,相关职能部门所能起的作用相对有限,但工程造价部可以配合财务部或前期筹建部等相关部门尽可能准确地计算出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规费、工程造价、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等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做好项目经济评价,主动发挥“经济参谋”的作用,让决策层事先了解完成该项目需策划的资金规模、估算投入、产出、经济效益,为决策层做好正确的投资决策服务。

    二、设计阶段

       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这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

      据有关资料分析,设计费一般占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左右,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5%以上。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设计单位及个人对工程质量负有明确而重大的责任。而设计保守(在功能不影响的前提下),既可减少工作量,又避免被迫究其责任。

      因此较易产生设计保守从而造成了投资浪费的情况。

      建议可采用限额设计。与设计单位签订限额设计责任书。

      工程造价部具体工作:

       ①由工程造价部短时间内对每个设计方案作出经济估算及评价,在此基础上理推选最佳的设计方案。

       ②确定设计方案后,由造价部根据相关资料(之前我们将尽可能地收集当地的造价相关资料,如以前曾做过的同类项目的经济指标),提出合理的限额设计指标,供公司与设计单位确定设计限额时参考。

       ③工程造价部参与图纸会审的工作。并对不影响功能而降低造价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④同时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甚至施工因质量较毛糙,从而导致设计更改、联系单较多,造成工程造价人为失控的现象,工程造价部全过程针对性地加以监控。

    三、建设项目发包阶段

       可能会出现的情况:

      所选单位并非真正的最低报价单位或选中报价低于成本价而希望今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取得弥补的单位。(容易引起扯皮而影响工期及造价失控)

       2、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够严密、明确,在今后结算时造成扯皮或给施工单位钻孔子。

      工程造价部的工作重点:

       ①参与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招投标的组织管理。

       ②编制合适的施工预算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③详细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详细列出各投标书中存在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漏项或标书中不明确内容。在询标时明确优惠条件及今后结算口径,并详细了解投标单位漏项及明显低于市场价项目的弥补方式或消化途径(否则,可能成为造价控制的隐患)。在此基础上荐真正低价并可行的中标单位。

    上述工作本应由招标时的评标专家组评审完成,但目前的专家组均未能真正发挥其评审作用,且通常在如此短时间内对每个投标报价作出正确合理的评价也不现实。这也是如浙江绿城等较成熟的房产公司实行自主招标、评标的一个重要原因。

       ④参与招标答疑时尽可能明确今后可能采取的一些控制措施,如甲供材料、分包项目及相应的经济责任,减少索赔隐患。

       ⑤参与合同谈判与施工合同经济条款的起草,避免由于合同未明确或不严密等原因而造成造价失控或扯皮现象。

    四、施工阶段

       可能会出现的情况:

       1、设计变更偏多,一般而言变更越多

       2、无价材料价格签证偏高,依据不明造价越不易控制。

       3、隐蔽工程验收不到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4、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甚至与施工方共同作弊。

       5、联系单的签证存在不明确、内容界限超合同、甚至不真实的情况。

      工程造价部的工作重点:与实际有较大差距、

       ①从造价角度帮助承发包双方进行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合理优化,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②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变化,如地质条件的变化、材料的代换、工程量的增减、设计的变更等,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变化,充分深入施工现场,争取第一手资料(隐蔽工程资料、实际施工记录等),包括联系单上的签署意见,为日后的索赔处理、结算决算提供依据。(建议:造价部对所有联系单进行经济分析并签署意见(并附相关计算稿)。公司管理层应明确未经造价人员签署意见前,项目经理不得签署肯定意见。)

       ③参与无价材料的市场考察,并提出建议供项目部或公司参考

       ④为业主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要保证工程建设有足够的资金,不致因资金不足或资金提供不及时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又要做到尽可能不占用过多的资金,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筹措的难度。

       ⑤为业主做好承包商月报资料的复核。既能使承包商正常开展工作,又要防止工程款付过头。

    五、竣工结算阶段

       结算阶段主要工作是数据的汇总和确认。

      工程造价部的工作重点:

       ①好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施工结算编制工作。

       ②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在竣工结算审核的基础上,将项目的有关造价资料及分析结果汇总并建立数据库,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也可作为公司考核项目部绩效的依据。会同项目各部门总结并找出本项目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存在的经验、教训,提出今后工作中的改进方案。便于今后加强管理。

      工程造价全过程的确定与控制工作,于造价咨询行业是一种探索,于我们执业者是个挑战,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做到心底无私,一定能把工程造价控制得恰到好处。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29日, 星期一 23:5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史记·80后通史
    史记·80后通史
    初从文,廿六乃成,负债十万。觅生计,十年无休,披星戴月秉烛达旦,蓄十万。不足购房,遂投股市,翌年缩至万余,抑郁成疾。医保曰,不符大病之条例,拒赔。乃倾其所有入院一周,无药自愈。友怜之,赊三鹿一包,冲而饮,卒。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24日, 星期三 07:2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真是太有才了!《史记·陈冠希列传》

    陈公冠希者,江东上海府人也,龙额准目,骨骼清奇。冠希年尚垂髫,肆意狂放,不拘礼法,世人奇之。时有名士宋祖德者,见冠希,异其貌,讶然曰:“此子治世之情魔,乱世之淫棍也!”

    冠希之父,岭表巨贾,家资亿万,然冠希少时父弃其母,携小蜜而去,独遗资与冠希。冠希遂得日糜金二千,恣意放浪,悠游裙钗之中,狎戏脂粉之间。

    既弱冠,冠希携巨资而入梨园为伶,未几,声名鹊起,名动香江,粉丝甚众。香江梨园,佳丽甚众,纯女熟妇,万紫千红,环肥燕瘦,婆娑婀娜,浅笑轻颦,极尽瑰姘。冠希见之,怅恨良久,叹曰:“不入此间,不知天下佳丽何其多也!吾必一一御之!”左右皆笑,以为妄言,冠希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时有丽姝曰钟氏欣桐者,或谓之“阿娇”。冠希见之,曰“吾必御之!” 或曰:“此女甚纯,常自比贞女烈妇,恐不可得也!” 冠希笑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诸君徒知其貌,安知其底?!吾且为诸君尝之,诸君但作壁上观,酒以待吾归!”遂入阿娇金屋,倾而,执阿娇亵衣以归,而镬酒尚,左右皆拜服!或赞曰:“酒之间,斩将夺旗,古有云长,今有冠希!”

    冠希既得阿娇,意尤未平,偶遇熟妇曰张氏柏芝者,魂动心醉,情难自禁,遂提枪而往。或劝曰:“不可!阿娇很傻很天真,然此女黠甚,公今虽得之,异日恐受其害!”冠希不纳,拔枪而上,鼓而攻之,粉肠一现,柏芝束手!

    冠希既收柏芝,遂欲如洪水,一发不可再收,终日游荡梨园,渔艳猎色,遇花弄花,见柳戏柳,半截粉肠,无孔不入,所御之女,虽罄南山之竹,难以数之。

    冠希好画,尤嗜春宫,其御百女,皆以相机摄之,存之电脑,或邀朋共阅,或举杯独赏。后电脑崩坏,与修,冠希春宫遂泄。好事者闻之,以千金购之,散于网上,遂天崩地裂,百兽惊惶,中外侧目,香江鼎沸。夷人闻之,皆惊曰:“中国者,冠带之国,礼仪之邦,圣人之所在,而蛮荒之所慕也!孰知黄暴若此!”众女皆自危,或以千金购冠希之头。冠希闻之,急亡之东夷曰美立坚者,不敢复出。世人谓之曰“艳照门”。

    阿娇、柏芝闻事泄,皆惶然。阿娇泣告世人曰:“很傻很天真”。柏芝之夫霆锋闻之,仰天叹曰:“吾识柏芝三十年矣,孰知其贱若此,反不如芙蓉姐姐也!”遂意欲休之。

    是时,冠希身败名裂,梨园索冠希之财,社团购冠希之首。冠希途穷路尽,遂告天下曰:“某今退出香港梨园,永不复出!”众人乃罢。

    或谓曰:“公何以自断后路?既出梨园,复能何为?”冠希笑曰:“此吾之计也!吾所誓出者,唯香江而已!浩浩中原,煌煌美夷,安得无为?今中原大豪张公纪中,已以千金聘吾饰西门庆矣,得无可乎?” 左右皆服之。

    复五十年,冠希卒,终前曰:“吾纵横半世,阅女无数,所不得者,惟西施、貂禅、昭君、玉环而已!今吾死,虽上追九天,下穷九泉,终当觅而御之,方无恨矣!”言迄,大笑而卒,左右皆汗颜。既卒,谥曰“黄品源”。然世人叹冠希之才,皆尊之为“黄帝”,礼祀与轩辕氏同。

    太史公曰:“中国自和谐后,奇事纷呈,惊世骇俗者甚众,然黄暴若冠西者,未之有也!奈何冠希之生不逢国,设投身东瀛,安知不可为倭国宰辅乎?”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24日, 星期三 07:1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试用乾卦解读建筑预算人生(转载)

    发布者: 蓝钥匙

    试用乾卦解读建筑预算人生

     

    很久以来,对于即将走出校园及刚刚走出校园步入建筑预算行业的朋友提出的一些学习和工作中的迷茫问题,我不知该如何很好的回复。这几天来,偶然看了一下易经里的乾卦,才豁然开朗,找到了对人生的感觉,写出来,大家共勉。

    乾卦的卦辞:“乾:元亨利贞”,我认为,是对预算人生的最好的的概括,是始、通、谐、正之意。总的来说,是吉利的人生。下面根据各爻辞详细说明。

    初九:潜龙勿用。龙,在古代,为君子、为士大夫、为贵族。现如今社会,我们享受着古代龙的待遇,我们就是龙。龙生九子,连母十个样。龙有好有坏,关键看自己如何走好自己人生的路。这一爻是对参加工作以前的生活最好的指示。在此期间,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习,积累自己的各项资本,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默默的养精蓄锐。不要想去做什么惊天大事,也不要想未来如何如何,尽情享受隐士的恬静生活,做自己该做的事。一句话:是龙你盘着,是虎你卧着。潜龙勿用。

    九二:现龙在田,利见大人。这一爻,是对刚参加工作不到一年、意气风发的大学毕业生最好的写照。十多年来的艰苦求知,就像逐渐拉满了的弓,箭在弦上,不发射出去,好难受啊。因此,一般情况下,我们都可以在工地上任何地方,看到大学毕业生活跃的身影。他们想表现,想把自己所学知识全部应用到工作中,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他们不计较个人的得失,用最纯洁的心去爱工作,去爱企业。当然,在这一阶段,也会发现,自己怎么什么也不懂啊?工作不懂、企业不懂、人际关系不懂……虽然有了冲锋陷阵的想法,却总有找不着自我的感觉。因此,这时候会出现你人生的“大人”。谁是大人?任何人都是。三人行,必有我师。工地上的每一个人,都拥有你还不了解的知识,并且,在你做到了虚心好学、谦虚友好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是愿意帮助你的。如果你因为自己是天上的龙,是大学毕业生而高高在上的话,那大人就不可能出现。对于谦虚谨慎、认真好学的人来说,在这一时期,一定会出现对你人生影响巨大的大人,他们的一言一行,或者一句无心之言,都有可能成为你开启人生新起点大门的钥匙。《象》曰: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社会就是一个大学堂,需要学的太多了。是龙,就要学习,不学习,最多也就会是在毕业时,留下大学毕业生的亮点,闪一下也就没了。现龙在田,利见大人。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参加工作一年后,可以独立或半独立的工作了,才发现,自己对自己竟然很没有信心,每每担心害怕,怕自己的工作出现问题。因此,这段时间,应该是工作最认真的时候,因为对自己持有一点怀疑态度。每件事都小心认真的去做,朝夕想着的都是自己的工作,心中异常的迷茫。长此以往,会很危险的。因此,这段时间,必须要调整自己的心态,要注意保持清醒的头脑。因为工作时间短,经验不足,偶尔犯了一点错误,没关系的,总结经验,找出错误的原因,下次不再犯了也就可以了。如果领导因为一些小错误而彻底的看扁个人,那是他对企业的不负责,是对社会、对国家的不负责。对于企业有这样的领导,这样的企业也没必要再做下去。毕竟,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如果不能让大学生发挥他们的能量,就好比让千里马去拉磨一样。浪费,就是最大的犯罪。因此,这段时间有点危险,但没什么大问题的。是金子,就一定能发出璀璨的光芒的。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工作了三四年,经验积累的差不多了,也积累了自己总结出的一些小技巧、小手段。同时,在单位里,也能算是一个老兵了,思想也放的开了。这时候,还有一路思想在滋生,那就是对单位的不满,对收入的不满,对职位的不满。因此,在这时候,是跳槽比较多的时候。我认为,易经是不反对这一点的,偶尔出来跳一次,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要注意,一定是要在对自己有了一个充分的认识之后,并且,最少也应该全程的做那么一两个项目。当然,这段时间也并不是很好找工作,高不成,低不就。工作能力,也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积累自己的工作经验,保持公正的态度,思想上不要麻痹大意。特别要注意,总结自己的工作方法,对政策要仔细分析研究,才有进一步的资格。《象》曰:或跃在渊,进无咎。但要注意,一定要保留可退的资本,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毕竟,现在你们的经济状况还不允许你们没有工作,呵呵!或跃在渊,无咎。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到了这里,工作五六年了,工作经验丰富了,加上大学的素质,终于可以一飞冲天了。这时候,应该能够独挡一面了。当然,不一定非得要做什么部门领导,就是做一名最普通的基层员工,那也应该是说一不二的了。对自己提供的数据,有十足的把握,并且可以条理清晰的解释出来,工作中应该没有什么能够难的住的了。当然,这一阶段很重要,对今后的路如何走,影响巨大。有的人适合做领导,有的人适合做兵,没关系,不管做什么,都要做得铿锵有力。如果在这时候,能够遇到伯乐,那就真的要一飞冲天了。在这一阶段会有所作为的,但要特别注意心态,保持一颗正直的平常心,做事公正公平,那会为今后的发展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象》日:飞龙在天,大人造也。这时候,要注意树立自己的人生观,注意建立自己的做事风格,前途无量啊!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上九:亢龙有悔。精辟的概述!工作十年以上的时候,在公司里有了说话的一席之地,有的或许成为公司的顶梁柱。看着自己的成绩,再看一看同学及周围的人,发现自己还是比较强大的。这时候,往往容易骄傲自满,目无他人,做事会出现不容他人的情况,这是很危险的信号。有的人,闲下来独自想一想,会突然发现,以前的自己,怎么那么多的问题?做事有问题,办事有问题,为人自带亦有问题。身居要职,却不不能保持公正、公平的做事原则。对企业有利,可对社会却缺少必要的洗涤。或许,对社会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危害。总的来说,这一阶段,应该要做全方位的自我总结,总结自己的不足,千万不要像《象》辞里说的: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这一时期,才要“终日乾乾,夕惕若”,特别要注意,总结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要多思考,少说话。一般时候,公司高层都会有不和谐的情况,要注意保持中立,保持公正的心态,才能够长久顺利。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上了年纪,争强好胜的心态慢慢的消失了,对权、利看的越来越淡,这时候,可以安度晚年了。记住,写一下回忆录,给后代留下你真正的财富!

    最后,用《象》辞来收尾:《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与大家共勉!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24日, 星期三 06:5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预算人员应避免的四种心态(转载)

    预算人员应避免的四种心态

    转载至: 蓝钥匙

    任何一家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就是利润!预算人员,不管是在施工企业还是建设企业工作,根本职责就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在如此重要岗位工作,预算人员应时刻注意避免四种不良心态。

    一、     为了工作而工作,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种心态是一种没有任何追求的心态,所表现出来的,就是领导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工作,为了工资,不去多想为什么要做、如何做得更好、今后要注意些什么,也不注意在工作中的总结。他们认为不用下工地像工人那样风吹日晒雨淋,收入也比一般人高,知足了!有这种心态的人,有可能,算量、套价经验很丰富,能力很强。但一但有了这种心态,那就预示着最平庸的一生。人应该有追求!至少,应该追求工作中的乐趣,爱自己的工作,快乐的工作!只有在工作中找到了快乐,才能够进步!只有在工作中找到快乐,才能够有信心、有动力去追求未知的领域!也只有快乐的工作,才能够使人真正的提高,是思路的提高、是修养的提高,是眼界的提高!

    二、     过于追求高利润,以体现自身强于对方为傲。遇到过很多施工企业的朋友,大肆渲染自己在什么项目结算时,如何如何的从甲方那里多要了多少钱,自豪溢于言表。我以前也是施工单位,我也是如此,我深知这种自豪感所带给自己的快感。但现在看来,这不应是什么好事。企业追求高利润这不为过,但对于个人来讲,这样做容易使自己走向歧途。结算中搞一些小把戏,耍一点小聪明,做一点手脚,就能够大把大把的赚钞票。如果有了这种心态,那是否还能够有动力去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专业知识来赚取利润?另外,预算人员给企业赚足了利润,而企业又恰恰没有给予相应的奖励,那情形又会怎样(这种情况好像很多噢)?心中无比失落、内心充满愤怒!这种心态下,如何能够在企业中长足发展?再有,一但在某次结算中,遇到了比较正值且精通预算人员,那有可能会一败涂地,严重影响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我认为,施工企业预算人员,应注重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专业知识来达到合理降低成本的目的,以提高利润。向管理要效益,才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最佳途径。在国际竞争严重的情况下,日本汽车行业要求松下电气把收音机费用降低15%,否则不再合作。松下电气本着民族大义,投入资金搞研发,将收音机的成本降低了25%。如果松下电气在汽车企业要求降价15%的情况下去搞一些小把戏来保证自己的订单和利润,我想,那一定就不会有今日的松下电气!施工企业,还有很多可合理降低成本地方,等着预算人员去发现!

    三、     过于追求“砍”的刺激,带给自己“尊贵身份、崇高地位”的快感。这种心态,在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较多,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结算时亦时有出现。不能公正的、正确的、实事求是的理解工程、理解理论,死叫着某些词汇不松,靠着自己甲方的优势,乱“砍”一通。看着对方被自己“砍”得七零八落、欲哭无泪的样子,心中得到了变态的满足。这是绝对错误的心态!不能正确认识成本控制的目的,不能正确认识市场行为,这是企业管理者短视的表现。预算人员不能与上沟通不说,还要助纣为虐,其后果只能是一个:企业倒闭、人员失业!小胜靠智,大胜靠德!要想长远发展,必须重视信誉!建设单位可降低成本的地方很多,预算人员要去分析研究,这才是发展的根本。审计单位,不顾及事实的存在而胡“砍”以赚取更多的审计费用,良心是会受到谴责的!总包单位胡“砍”,失去了良好的合作伙伴,你还如何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多想想吧!

    四、     贪图小利引大患。不得不承认,建筑行业是黑暗的!索贿、受贿、行贿、金钱、美女、山珍海味、美酒歌舞佳酿多少悲剧在上演,多少家破人亡处于风口浪尖上的预算人员,要警惕啊!今天的喜悦,一定会成为明天的悔恨!修身养性,能保你永立于不败之地!内心贪婪,必将走入万劫不复之地!

    网上流传一句话,“物种越来越少,人种越来越多”。我想,写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有感于人类社会道德修养的缺失。不管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预算部门永远是最受“关注”的部门,预算人员,要洁身自好,避免上述四种不良心态!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23日, 星期二 02:4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浅析市政工程造价控制与审核

    摘 要:介绍了市政工程建设造价控制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并对其形成原因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及审核的方法。  

    关键词:市政工程 工程造价 控制 审核  

    一、前言  近年来,全国各地很多地方为了提高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纷纷进行了大规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的造价,在市政建设项目中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也是项目的主要控制目标之一。众所周知,市政工程均属干线型工程,且多处于市区内,影响控制因素很多,如地上及地下障碍物、交叉作业、施工作业点多且分散、工期短、质量要求高等客观因素,同时还涉及到政府部门行政指令等要求,所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工程投资,若处理不好,投资控制就很难圆满完成[1].笔者就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审核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市政工程造价的问题和原因 

     1.全面成本管理的观念尚未形成。目前,对于造价管理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预结算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对其他阶段的控制显得薄弱。但事实上前期阶段的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      2.设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限额设计未得到全面推行。据统计分析,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可能性为40%-70%,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5%-25%。  

        3.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工程项目应该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其工程造价的控制应该按批准的投资额度。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项目的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4.现场签证问题多。由于我国目前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负责决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工程师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这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比如,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石碴基层填筑,石碴方量的计算,一般采用现场丈量体积,按实结算。但如果在丈量时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或者监理人员不负责任,签证时填筑厚度比实际厚度多出10cm,则对于一个面积在10万m3的道路工程,石碴方量则增加1万m3 ,按石碴填筑综合单价40元/m3 计算,则此项造价就增加40万元。因此,现场签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十分必要。

      5.决算中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巧立名目,高套定额;虚设费用;提高计费标准,扩大取费范围。

      三、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

      针对以上种种问题,应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断强化和完善投资监督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5]   (1)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有机地结合。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己无关的事;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无论多大规模的工程都应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  (2)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当然限额设计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2.加强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2]   (1)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也可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对于市政工程,由于工程材料所占投资比例较大,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所以编制招标文件及签订施工合同尤为重要。  (2)施工合同是工程决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这对于市政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3.加强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及招投标阶段业已完成,其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在此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相比其他要少一些,但足真正形成工程实体主要是在这一阶段,若控制不好,也会使投资失控。  (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施工前,要组织施工人员到现场踏勘,并对图纸进行会审和技术交底,避免施工中出现不应有的返工;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尽量减少合同外费用。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的工程量应不予认可。  (2)严格现场签证管理。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中经常性的工作,若管理不到位,就可能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就要求驻地监理及甲方代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同时要经常到工地,做到“随做随签”,避免“一揽子”及日后签证。众所周知,市政工程合同外费用所占比例较高,所以要严格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定现场签订管理程序。

      四、市政工程造价的审核

      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工程图纸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单价以及费用计算。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全面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动。

      2.综合审核法  (1)综合审核法概要  综合审核法是结合点审核法、对比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查法等方法对造价进行综合性的审核。这里之所以称为综合审核法,是因为这儿种方法各有各的适用方向,但不是孤立使用的,而是同时、交替使用的。它的优点是较好地把握整体、突出重点、抓出主要矛盾;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发现问题,继而进行更为详细的审核。  (2)用对比审核法进行指标性的总体审核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审核  所谓对比审核法,是指将现有工程和其它工程的经验造价数据进行分析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再针对这些分部分项进行重点计算的审核方法。这要求审核者要在总结分析其它工程造价资料的基础,找出同类工程造价的指标、综合单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发现问题。  在开始对市政工程造价作计算方而的审核时,首先可用对比审核法审核工程的总体造价。  (3)用分组计算审核法审核工程量  分组计算审核法就是把工程造价中有关项目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与其它分项工程量之间的逻辑关系审查多个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审核速度快,减少重复计算量。  在用对比审核法审核各分项综合单价时,也可考虑用分组法。例如,对桥梁工程的不同等级、不同部位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可以分成一组一起审核,这样更加清晰,更便于对比分析。由此可见,对比审核法和分组审核法可以同时使用。  (4)用重点审核法审核主要的工程量  单价和费用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造价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其单价作为审核重点,另外对费用表中的各项费用和材料价格的取定也要作重点审核。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大的工程中,应主要审核路面及各结构层的工程量和单价,如有大量土方工程,应作为一个专项进行审核。在排水工程中应重点审核用量大的管道的工程量和单价,各类窨井的工程量也较易审核。对于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管理费、利润、措施费中的各项费率、规费中的各项费率及它们的计费基础都要认真审核。这些费用项目计算方法较简单,但一旦算错,对造价很可能会产生大的影响,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要重点审核。

      五、结语

      总之,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审核是一项系统工程,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经济、法规等知识技能相结合的工作。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加强工程造价控制可发现投资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促使工程投资管理不断完善。在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并不断进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制度。实行量价分离,形成以量为主的企业定额系统,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节约大量的建设资金,造福更多的百姓。

      参考文献  [1] 刘文丽。浅谈市政工程结算的审核[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6):269—270.   [2] 柳勇。抓好市政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几点意见[J].当代建设,2003,(3):76—78.   [3] 聂振海。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和安全通病的防治及监理  [J].建设监理,2004,(1):l12—11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20日, 星期六 20:1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5条步行街连成片 南岸启动百亿商圈计划(图)
     

        南岸启动百亿商圈计划 两年后商圈扩容一倍达100万平方米 会展中心将建森林广场

        昨日,南岸区政府介绍,该区已启动百亿商圈计划,建5条特色商业步行街,重振南坪商圈雄风。2年后,南坪商圈将在现有5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扩容一倍,5条步行街直接连通会展中心,而备受关注的会展中心二期工程则将打造成一个5万平方米的森林广场。届时,南坪商圈将集休闲、娱乐、购物、消费为一体。

        商圈扩容交通先行

        “商圈扩容要未雨绸缪,首先要解决好今后的交通问题。”昨天,南岸区商委主任罗本文说,现在,我市其他几个商圈都不约而同出现了交通不畅问题。这次,南坪商圈将扩容摆在后面,将建南坪转盘的枢纽工程建设放在前面。

        南坪转盘一直是主城区的堵点。原因之一就是这条南北走向的干道,除去商圈的交通外,还是通往南川、贵州一线的交通要道。交通部门曾有过统计,每天,通过南坪转盘的过境车辆达到50%。

        正在紧急施工建设的4层中心枢纽工程一旦建成,南坪商圈的交通堵塞问题迎刃而解。

        据悉,枢纽工程最上层是漂亮的步行街,往下一层是商场,再下一层是轻轨,最底层是过境车辆通道。
    打造5条特色步行街

        商圈交通瓶颈问题解决后,该区政府规划打造5条特色的商业步行街,成为未来南坪商圈的核心商业区。

        该区副区长李瑞雪介绍,按照商圈规划,1号步行街就是对现有的贝迪步行街改造升级,2号步行街在现在的百安居、浪高一片,3号步行街在协信广场一片,4号步行街是占地170亩的大连万达广场一片,5号步行街在重庆印象一片。

        步行街将连成一片,通过中心枢纽工程步行道,与会展中心连在一起,形成109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圈,是现在商圈面积的一倍多。商圈将通过种植更多的生态植被形成外景特色。

        罗本文主任介绍,到2010年,1、2、5号步行街可全部建成,3、4号步行街进入全面建设。目前,该区商委正与工商大学联手,对5条步行街功能分区进行课题研究。方向是大型商业卖场、休闲娱乐业、高档餐饮业和楼宇经济。特色定位一定与解放碑和北城天街有很大不同。

        “优势挖掘到尽头才有特色。”该区区长刘宝亚说,该区已谋划在步行街建两个大市场,一是依托茶园工业园的消费电子产业,建立手机等消费电子市场,将原器材、配件卖场融为一体,另一个是已在南岸成气候的医药器械,打造一个“药谷”市场。

        建会展中心森林广场

        刘宝亚透露说,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市政府里已立项,已有初步方案。此前,有消息说,会展中心二期工程将拆掉立交桥,或是填土将坑补起来。刘宝亚说,现在的方案是不拆桥,也不填坑。而是在南桥头现有面貌上建一个5万平方米的森林广场,再在广场上修建展馆。同时,在二期工程的四周,将有4家五星酒店拔地而起,接待能力大大增强。

     &nbp;  目前,针对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工程的即将开建,南岸区正谋划利用这一资源优势,建15平方公里的会展经济区,围绕会展进行配套服务,由酒店、写字楼、餐厅等组成。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19日, 星期五 01:3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史上最牛B 的对话!!
    甲方代表:闻大师才高八斗,预算投标,样样精通,我想和你切磋一下!
    乙方造价员:我怎么可以内行欺负外行呢?
    甲方代表:技术切磋是不分辈份的!如果你对不出来,别怪我另寻他家!接招吧!
    甲方代表:一价两报三方案,不思四本五利六规范,竟做七八九家围标,十分无聊!
    乙方造价员:十房九赚八翻番,再搞七签六证五变更,只赚四百三十二万,一个工程!
    甲方代表:好工整啊!
    甲方代表:清单里,量不多价不高,小小让利可笑可笑!
    乙方造价员:工程中,偷点工减点料,天天签证提防提防!
    群众:好好,对得好!
    甲方代表:招标投标,中标开工施工,天天改改变变!
    乙方造价员:预算结算,重算新图旧图,日日偷偷减减!
    群众:大师真行呀,大师好棒啊!
    甲方代表:十口心思,思工程思进度思质量!
    乙方造价员:一心只想,想中标想变更想签证!
    群众:好,好--- ---
    甲方代表:吾建房来你施工
    乙方造价员:施工只做豆腐渣
    甲方代表:房子垮了你负责
    乙方造价员:经理挂靠奈我何!
    甲方代表:。。。。啊?(后退数步,鲜血狂喷)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19日, 星期五 01:23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谁是造价最终确定者

    谁是造价最终确定者

     
    (一)
      工程承包权是通过招标投标获得的,价格结算方法是施工合同明确的,整整9个月的履约过程中谁也没有提出过对造价确定形式的疑义。但工程竣工后,当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以合同约定的按审价结论支付工程价款时,麻烦却意外地出现了:建设单位因为其上级单位不同意该审价结果而要求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
      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因工程审价与审计的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案例。
      值得业界关注的是,该类案件在国内政府投资工程、特别是国家重点投资工程中非常普遍,几乎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多或少都尝过这种滋味。而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地方,关于对工程造价的行政审计可以干预市场审价的做法甚至已经开始形成或正在形成地方法规。

    (二)
      那么,行政审计和工程审价究竟哪一个才是工程造价最终的确定依据呢?为此我们采访了有关专家。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朱树英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工程审计与审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由行政机构实施的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帐本、报表及其他与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控制,减少投资者滥用职权截留或转移资金,防止建设资金流失,是一种行政监督行为。而工程审价是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机、料消耗等标准进行核算。目的是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因此是确定造价的实施过程和行为。

      河南大学法学院张道云教授也认为,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以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解决。如果当事人约定的造价是经过招投标确定的,只要招投标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应当以此为依据签订合同;如果当事人约定的造价是经过审价确定的,只要审价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应当以此为依据。他还认为,审计结论只针对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没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合同纠纷是民法调整的范围,审计属于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审计结论是一种行政决定,并不当然具有法律上高于其他证据的效力。因此,审计机关用审计结论来干预合同的审价或招投标确定工程造价的原则,实际是违反《合同法》的行为。

    (三)
      建筑业企业对广泛存在的审价与审计纠纷仍然忧心忡忡,要求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呼声也非常高。为此,一些专家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目前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审价与审计问题,实际上反映了立法的滞后。虽然建设部的有关规章对此有所涉及,但立法层次太低,适用性差,而相关法规对此涉及承发包双方重大利益的问题几乎没有涉及。因此,应通过修改《建筑法》等途径,立法明确工程造价形成的原则和程序。政府投资的安全运作需要保证,施工企业的利益同样应该保护。如何在立法上明确工程审计与审价的关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次,作为实施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必须认识到,虽然审计对工程造价强有力的介入可以有效堵塞政府工程资金漏洞,控制一些不合理的支出,但是,必须合理配置相关利益方在其间的权利,否则会因为权利失衡而导致行为本身缺乏合法性。因为措施有效并不足以构成行为的合法。实际上,审计干预审价的措施一旦付诸实施,也就意味着合同条款成为虚设,承包商也不能在工程完工时及时拿到钱。如果审计的效率再跟不上,很可能影响到承包商的下一步投资,从而影响到政府的信誉,也有可能造成工资拖欠(甚至成为故意拖欠的借口)。

      第三,应该看到的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事实上,行政审计并非完全不能介入工程造价的确定,但是应该解决介入的方法和程序。一方面,行政审计可以将目前的“事后介入”改为“与建设同步介入”,及时将建设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建设单位,促其整改;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实施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

    来源:四川造价信息网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15日, 星期一 01:2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谈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谈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这为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这种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首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其次,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考虑它的几种计价形式:招标文件中有工作量表。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也必须复核。承包商报出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它们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承包商制定。工程量表仅仅作为付款文件,而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不作为承包商完成工程或设计的全部内容;合同价款总额由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包干价款(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自己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如果承包商分项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包括在整个合同总价中。


        第三,由于国际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业主提供全部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我国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也有这个问题),采用这种合同类型时要注意应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出详细说明、修改或用专门的计量方法。(1)承包商的工程责任范围扩大,通用规则的划分难以包容。例如由承包商承担大量的设计,在投标时承包商无法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到这些的情况。(2)通常合同采用阶段付款。如果工程分项在工程量表中已经被定义,只有在该工程分项完成后承包商才能得到相应付款,则工程量表的划分应与工程的施工阶段相对应,必须与施工进度一致,否则会带来付款的困难。同时工程量划分应注意承包商的现金流量,如设立搭设临时工程、材料采购、设计等分项,这样可以及早付款。

        第四,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有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例如法律变化),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固定总价合同在招标投标中就与单价合同的处理有区别。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要承担两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
        二是工作量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对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有时也给工作量清单,有时仅给图纸、规范让承包商算标。承包商必须对工作量作认真复核和计算。如果工作量有错误,由承包商负责;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对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商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但做标期太短,承包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作量。这时承包商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在实际工程中,这是一个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带来的普遍性的问题,在这方面承包商损失常常很大。


    案例
        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0美元。业主要求在合同总价中减去这个差额,将报价改为356270(即364000-77300)美元;同意24个月工期;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对本案的几点分析:
       (1) 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作出确认或否认,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 对单位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的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认可修正后的价格。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 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成虎教授是东南大学的教授,虽然我不是东南大学的学生,但是,在大学期间很有幸的听过成虎教授的三次讲座,能力之强,知识之广泛,可以为大师.


    来源:大连造价信息网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15日, 星期一 01:2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施工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

    施工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1

     1

    施工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2

     2

    <>施工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3

     3

    施工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4

     4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15日, 星期一 01:1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渝建发[2008]1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08]1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自冶县)建委,有关单位
        由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市场物价出现结构性上涨,我市部分建筑安装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增大了建设成本,已影响到工程建设。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市政府第99号令)的规定,结合当前价格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调整部分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论何种计价和承包方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均可根据2007年9月1日后的工程进度调整建筑安装材料价格。
        二、调整的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为:钢材、有色金属制品、水泥、预拌砼、砂石材料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其它材料。
        三、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通知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材料的品种和方法;材料价格可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价协商进行调整。
        四、调整的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价差不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一月四日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15日, 星期一 01:11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合川一施工现场发生垮塌事故
    9月11日中午12时许,合川区南城文化艺术中心展览馆施工现场五楼屋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导致施工工人被掩埋。

    事故发生后,合川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外出差的区委书记秦敏闻讯立即对施救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迅速回赶处置。合川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区长韩树明、区委副书记马培生等区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奔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到医院看望伤员。

    到发稿时,已成功救出10人,其中8人受伤送医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另有2名工人正在紧急搜救之中。目前,伤者家属情绪稳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截至9月11日晚上19:30分,经现场核实,事故发生时,13人被困,现已救出12人(其中: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9人),还有1人正在搜救中。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社会秩序稳定。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9月15日, 星期一 00:0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迪拜城市景观展将展出金字塔形的大厦

    迪拜城市景观展将展出金字塔形的大厦 

    迪拜城市景观展将展出金字塔形的大厦 

          据国外媒体8月19日报道,Ziggurat一词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河谷中神庙建筑的名字,其特征是用不断缩小的楼层构成平台式的金字塔。如今,这个词语进入了新的阶段。迪拜的一家环境设计公司Timelinks被挑选来设计能代表可持续性城市发展的建筑。

          迪拜城市景观展(Cityscape Dubai)将展出这座未来派的金字塔建筑。根据Timelinks的说法,利用天然能源,它将支持多达100万人的整座社区。

          Timelinks公司的管理总监Ridas Matonis说:“Ziggurat社区的一半能源将通过自给自足来完成。除了利用蒸汽作能源,我们还将利用风力涡轮汲取自然资源。”

          Timelinks公司强调这一项目不仅仅能降低碳足迹。2.3平公里的金字塔有着很多益处。其中的设施比原来的占地面积减少了10%,公共和私人景观用地除了用作休闲,还作为灌溉和农业用地。这将提高居住者的生活质量。城市内的交通能够用一个360度的网络连接(垂直和立体),汽车便显得多余。

          国际城市环境协会管理总监Martijn Kramer说:“从技术角度看,Ziggurat项目是可行的,但是作为可持续性整体分析,对于食品供应和废物处理系统方面,我们还不是很确定。”而且,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人们愿意居住在一个2.3平方公里的巨型建筑里吗?

          目前,Timelink所已经向欧盟申请技术资金。今年10月6-9日举办的迪拜国际展上将公布这一混合用途的概念项目。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1日, 星期四 23:4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 1998/10/29实施日期: 1998/12/01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6年08月25日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10月2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类别和不同载体文件材料的总称。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本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城市建设档案馆(室)为中心,以产生城市建设档案的有关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设置的城市建设档案馆(室),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接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重视和支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保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共同做好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第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或者占为己有。

      第九条 从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单位,应遵循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结合自身业务,配备专人,建立专门制度,按照城市建设档案归档的内容,做好收集、整理、建档和保管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

      第十条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单位从事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专职人员,必须接受档案专业培训,保持相对稳定。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办毕档案材料的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重点接收并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和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以及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除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四)三峡库区城市移民迁建项目档案。

      第十二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加强下列档案的接收管理:

      (一)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和编制规划的法定依据资料;

      (二)市区(指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下同)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编制规划的法定依据资料;

      (三)勘察测绘档案(包括地质勘察资料,城市控制测量成果资料,地形测量成果资料,编绘图)和地下管网普查图等;

      (四)市级城市建设管理业务技术、科研档案和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建设工程档案;

      (五)市区重要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六)其他具有长期或永久性保存价值的业务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 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加强本辖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接收管理,定期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档案管理目录。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因工作需要调阅城市建设档案,有关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予配合;对本办法第十二条(六)项规定的档案,有关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要求报送。

      第十四条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建立。其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形成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竣工后,按以下规定报送:

      (一)属于进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室)的建设工程档案,须经档案专项验收合格,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报送完毕;

      (二)归档的工程档案,至少应有两套,一套报送城市建设档案馆(室),一套留建设单位;

      (三)报送的工程档案应完整、准确,符合归档要求;

      (四)工程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加盖有经审查签字的 "竣工图"章;

      (五)工程档案的组卷按工程建设程序分类,分专业、分部位进行有顺序的排列装订,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每卷净厚度不超过3厘米,且案卷要素完备并使用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的规格统一的档案装具。

      第十五条 停建、缓建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集中保管。撤销单位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应向其主管机关或城市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于当年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室)移交上一年形成的城市规划档案和勘测档案;各项工程规划审批档案,可在规划管理部门保存5年后再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室)。

      市政、公用、房地产(产权产籍除外)、园林、环保等城市建设业务技术档案,每年三季度前由各主管部门将上一年形成的档案汇总整理后,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室)。

      第十七条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应及时登记,科学保管,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管理现代化。对需要永久保存的重要档案,应采用声像等先进技术予以备份保存。

      第十八条 对已到期的城市建设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鉴定,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新整理后立卷保存;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由经办人造具清册,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同时上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抄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室)。

      第十九条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建立健全档案接收、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等管理制度,保证档案安全、保密。

      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查档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作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宣传工作,定期将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向城市建设档案馆(室)通报。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参加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未达合格等级的工程,该工程不得批准竣工综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中有下列突出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城市建设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和现代化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提供利用城市建设档案,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做出较大贡献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珍贵城市建设档案献给国家的;

      (四)在非常情况下抢救城市建设档案有功的;

      (五)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三)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四条 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馆(室)人员配置参照《地方各级综合档案馆编制标准》执行,业务经费在当地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1日, 星期四 23:4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通知
    渝建发[2007]1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7年07月20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城建档案馆(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提升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充分满足社会对城建档案利用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发展,根据建设部《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建办档[2004]3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建档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后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工程档案,对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应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形成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同时报送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字化扫描处理的内容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项目建议书及批文;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4、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6、建设用地文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等单位)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9、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及备案书;

      10、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合同;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红线图);

      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3、其它重要文件。

      (二)竣工验收文件

      1、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质量责任书和人员名单;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验收表1-12);

      3、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7、法律、规章等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防雷、高切坡、航道、港监等)。

      (三)竣工图

      1、建筑工程

      (1)总平面布置竣工图;

      (2)地下管网专业竣工图;

      (3)建筑竣工图;

      (4)结构竣工图;

      (5)给排水竣工图(包括消防);

      (6)电气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电气);

      (7)通风空调竣工图;

      (8)电梯安装竣工图;

      (9)其它竣工图。

      2、市政工程

      (1)总平面竣工图

      (2)综合地下管网竣工图

      (3)各专业地下管网竣工图

      (4)道路工程竣工图

      (5)桥梁工程竣工图

      (6)隧道工程竣工图

      (7)给排水工程竣工图

      (8)电照工程竣工图

      (9)其它工程竣工图

      二、扫描处理文件技术要求

      电子文件格式:

      (1)电子文件采用图形扫描处理,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为黑白二值图tif(Group4)或彩色、灰度图jpg(不低于中质量压缩)。

      (2)电子文件存储路径及命名规则。

      电子文件命名:首字母+4位页码+5位备用码+文件扩展名;

      封面首字母:F;

      目录首字母:M;

      正文首字母:N;

      备考表首字母:Z;

      备用码:00000

      例如:封面第1页扫描后命名为:F000100000.jpg

          目录第2页扫描后命名为:M000200000.tif

          正文第23页扫描后命名为:N002300000.jpg

      路径:工程名称 / 4位案卷序号 / 电子文件;

      例如:XX小区的档案电子文件存储为:

      XX小区/0001/ F000100000.JPG

                     M000200000.TIF

                  nbsp;  N000100000.JPG

                     N000200000.JPG

                     N000300000.JPG;

               0002/ F000100000.JPG

                     M000200000.TIF

                     N0001000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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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000300000.TIF

                     N000400000.TIF

                     N000500000.TIF

                     N000600000.JPG;

               0003/ F000100000.JPG

                     M000200000.TIF

                     N000100000.JPG

                     N000200000.JPG

                     N000300000.JPG;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今后建设工程档案除具备符合规定的纸质档案外,还应有声像和电子档案,其中能源、交通、市政、公用、高层、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设计公共安全和申报各类优质奖项的工程,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纸质、声像和电子文件三种载体档案

      (二)各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制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在城建档案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增加有关知识学习。

      (三)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扫描处理工作,应在工程档案分类形成保管单位卷(册),经检查达到归档要求之后再进行。

      (四)为了搞好城建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建设、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城建档案部门联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市城建档案馆和主城各区城建档案馆(室)应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其他区县城建档案馆(室)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进馆工程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逐步实现城建档案的数字化。

      联系电话:63624226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1日, 星期四 23:45  回复(23) |  引用(0) 加入博采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8月15日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经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八月一日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指导下,编制全国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国家鼓励制定、采用优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

      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九条 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

      第十条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新建建筑节能

      第十一条 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国务院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

      国家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口能源消耗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十二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镇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确定建筑的布局、形状和朝向。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期限内。

      对不符合民用建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第十八条 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建筑还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合格。

      第十九条 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和电气控制装置。

      第二十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

      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当安装、使用节能设备。

      本条例所称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既有建筑节能

      第二十四条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分类改造。

      本条例所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中央国家机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由有关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经充分论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前款规定的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

      第二十七条 居住建筑和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扩建、改建,逐步实施节能改造。

      第二十八条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当同步进行。

      第二十九条 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和用热计量装置;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还应当安装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四章 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

      第三十一条 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损坏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并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重点用电单位及其年度用电限额。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调查统计工作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供热单位应当改进技术装备,实施计量管理,并对供热系统进行监测、维护,提高供热系统的效率,保证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制定供热单位能源消耗指标;对超过能源消耗指标的,应当要求供热单位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设计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方案出具合格意见的;

      (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三)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四)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

      (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三)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二)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

      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总额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1日, 星期四 23:4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答记者问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答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8月15日 

      日前,国务院通过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条例精神,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

      答:节约能源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筑业是能源需求增长较快的领域,我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高达18-20亿平方米,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市场。目前,建筑能源消耗已经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27.5%,民用建筑节能潜力巨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国务院领导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曾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研究制定节能规划、措施和制度。尽管我国的民用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但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保障新建建筑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和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对实现我国节能优先的发展战略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一是,新建建筑尚未全部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原建设部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的调查,全国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建造的民用建筑项目,2004年仅为20%,2007年为71%,仍有近30%的新建建筑尚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二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举步维艰。由于既有建筑存在产权形式多样、结构形式复杂、改造标准不一、改造费用筹集困难等诸多因素,从全国来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展缓慢。

      三是,公共建筑耗电量过大。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耗电量是普通公共建筑的4倍。

      四是,供热采暖系统运行效率低。目前,我国集中供热采暖综合利用效率大约为45%-7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五是,缺乏有效的民用建筑节能激励措施。目前,对民用建筑节能在补贴、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激励措施非常有限,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推进十分困难。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确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的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问:为什么条例在适用范围上只调整民用建筑节能,不调整工业建筑节能和行为节能?

      答:我国房屋建筑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能源消耗,是指民用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因此,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为大型公共建筑。

      本条例不调整工业建筑节能。工业建筑的能源消耗,与产品的生产工艺密切相关,一般都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属于工业生产用能的组成部分。由于工业建筑的能源消耗与产品的生产成本密切相关,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利润,在工业建筑节能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据计算,工业建筑的能源消耗占工业生产用能的比例很小,不足10%。按照国际惯例,对于工业建筑不制定统一的节能标准,工业建筑节能主要是依靠企业自身节能的积极性和市场机制来调节。

      本条例不调整行为节能。行为节能属于个人日常行为,如"随手关灯"、"在冬季采暖和夏季空调期不宜频繁开窗或长时间开窗"等,与建筑使用权人的节能意识密切相关,可以通过建筑节能意识的培养来实现。同时,也可以通过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来实现。如用电缴纳电费,供热实行"多用热,多缴费"的制度,以此遏制浪费能源的行为。行为节能与建筑物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且在建筑节能中所占比例较小。据专家估算,行为节能占建筑节能的比例不到10%。目前,《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对此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问:针对新建建筑节能管理的问题,条例在不增加新的行政许可的前提下,是如何实现全过程监管的?

      答:加强对新建建筑的节能管理,是从源头上遏制建筑能源过度消耗,防止边建设高能源消耗建筑、边进行节能改造的有效途径。为此,条例在不增加新的行政许可的前提下,对新建建筑节能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在规划许可阶段,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于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是,在设计阶段,要求新建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是,在建设阶段,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设计单位、施工单、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不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及时报告。

      四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将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作为查验的重要内容;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五是,在商品房销售阶段,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六是,在使用保修阶段,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保温工程负有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针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举步维艰、改造费用筹集困难、改造进展缓慢等问题,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确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原则。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分类改造。本条例所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

      二是,强化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是,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标准和要求。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当同步进行。

      四是,确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的负担方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负担;居住建筑和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问:针对公共建筑耗电量过大的问题,条例规定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建立分项用电量报告制度。要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并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二是,确立公共建筑用电限额与公布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要确定公共建筑重点用电单位及其年度用电限额,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问: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条例对民用建筑节能规定了哪些政策扶持和经济激励措施?

      答:条例有关民用建筑节能的政策扶持和经济激励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资金支持。要求有关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二是,金融扶持。规定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

      三是,税收优惠。明确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问: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面,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答:为了鼓励和扶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条例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二是,明确有关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提供支持。

      三是,要求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摘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08.11 法制办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1日, 星期四 23:3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奥运场馆的赛时“守护神”(2008-8-19)
    奥运场馆的赛时“守护神”(2008-8-19)

    本报记者 李玉明  鲁扬  李佳   吕立祥  王茜   安领弟  徐挺立  赵志国  通讯员  冉小磊

          为了确保赛时奥运场馆的正常运行,奥运场馆的建设方调集精兵强将,组建了保驾护航团队,并详细编制了保驾护航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他们成为奥运场馆的赛时“守护神”。

    国家体育场:
    连夜抢修 确保开幕式精彩演绎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舞台全部采用木地板铺设,铺设工程于今年6月中旬完成。让保驾护航人员担心的是,如此大面积的木地板能否在近两个月的阳光暴晒和雨水浸泡中保持不变形。所以从舞台搭建完成开始,保驾人员便天天在现场巡查。
          8月6日,奥运圣火两天后即将在这里点燃。当天夜里,一位保驾护航人员突然发现舞台上有少量木地板出现了翘起或破损现象。舞台搭建方北京住总钢结构工程公司保驾护航组30名人员迅速带上撬棍、锤子等工具连夜赶赴现场。经过一整夜的抢修,问题全部解决,所有人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
    追求完美 让客人感受细致服务

      8月6日,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的保驾护航团队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第四公司人员赵书信在听取观赛贵宾情况介绍的时候,得知国际残奥会的官员要来,他立刻想到贵宾室卫生间的门是向里打开的,这会给坐轮椅的人员造成不便。
      为此,他立刻带领3名人员对卫生间的门进行重新安装。这是一扇装饰精美、玻璃钢制作的大门,安装时就花费了很大的力气。但他们4人没有任何畏难情绪,主动从当晚9时开始奋战,直到次日凌晨4时,终于把门重新安装好,变成向外打开。仅仅是改变开门的方向,有人抱怨赵书信多此一举,但他说:“我们中国人干活的特点就是细致,一定要在细节上多为别人着想,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场馆的价值。”

    公路自行车赛场:
    随机应变 成为赛场上的急先锋

      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结束后公路自行车赛临时设施的建设者北京城建二公司三十项目部突然接到紧急任务:8月9日男子城区公路自行车赛道上需要安装10个供运动员饮水的水龙头,安装地点由原定的距离居庸关2公里处改为4公里处。当晚,项目部紧急组建了一支队伍。因为安装工作要占用半个车道,所以不能太早开始,时间卡得很紧。为了确保安装工程万无一失,82名保驾护航人员一夜未眠,从准备喷头、接口、水管等材料到运输、安装,他们对所有工序进行了多次演练。第二天,他们圆满完成任务。
      8月10日,天公不作美,女子公路自行车赛开始后,大雨突至,又是这些保驾护航人员充当了急先锋。他们冒雨及时清理了居庸关附近赛道上的积水和小石子,并爬上山坡检查是否有山体滑坡现象,为保证赛事的正常进行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北京工人体育场:
    有惊无险 及时抢修保万无一失

      8月12日,北京工人体育场迎来了第一场比赛。上午10时,中建一局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保驾护航团队接到报告:地下一层运动员检录大厅有两块金属方板翘起,要求赶快处理。保驾护航团队马上与北京工人体育场奥运安保部门联系协调,并建议更换升级卡。接着他们又派人火速赶到事发现场,结果发现金属板是因为承受不起一个监控装置的重压而翘起,而且这个监控装置没有用单独吊件进行固定,只是搁在金属板上。抢修人员立即拆除金属板,并为监控装置单独设置了一个固定吊杆装置,再恢复好金属板,整个抢修过程只用了20分钟。

    国家体育馆:
    快速行动 解决出现的唯一问题

      8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国家体育馆正举行体操男子团体决赛。此时,一名奥运志愿者突然发现一处空调口有水滴下。消息很快传到北京城建集团总承包部国家体育馆保驾护航部,他们迅速派出两名空调施工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施工人员开始怀疑是空调管坏了,便逐个检查空调管,却没有发现漏水。随后,他们分析可能是空调机出了问题。于是,他们将空调机拆开进行仔细检查,问题终于被发现了,原来是空调机管子接口处的垫子阀坏了。他们马上通知供货方送新的垫子阀过来,不一会儿工夫,新垫子阀安装好了,国家体育馆赛时出现的唯一问题得以快速解决。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网球场:
    “闲人”不闲 抢修人员甘当清洁工

      8月北京正值雨季,而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网球场是露天比赛场,如何确保比赛场地不被雨水淋湿尤为重要。负责该场馆建设的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立新要求7名专业防水施工人员在比赛期间24小时值班,并对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强弱电系统等易出故障的部位安排了抢修人员实行全天候巡视检查。由于原先的安全措施到位,质量可靠,这些抢修人员一时间竟成了场馆里的一群“闲人”。可他们都不愿当“闲人”,主动到比赛场地、过道和运动员淋浴房,帮助网球中心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清扫场地、搬运临时设施、清理污物,个个忙得不亦乐乎。

    老山小轮车赛场:
    未雨绸缪 大雨前的“战斗”

      老山小轮车赛场也是露天场馆,赛道的雨天维护成为该场馆维护工作的重中之重。8月9日傍晚,雷声隆隆,一场大雨就要来临。留守老山小轮车赛场的61名保驾护航人员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未雨绸缪,保驾护航负责人北京城建亚泰工程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周长武立即组织大家行动起来,迅速投入为赛道搭设防雨布的“战役”中。眼看大雨就要来临,他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几百米的赛道全部覆盖上防雨布。在场的所有人员都在与时间赛跑,大家各自分头,有的从出发台的下端开始铺设,有的从赛道终点开始铺设,还有的在赛道中间铺设……十几分钟后,所有的赛道都被铺上防雨布,还不时有人跑着检查有没有漏铺的地方。
      手里的活儿刚刚干完,雨就倾盆而下。听着雨点滴在防雨布上的声音,所有在场人员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此时的他们已经顾不上躲雨了。

    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
    不眠之夜 强降雨之后的大行动

      8月10日,北京市气象部门上午7时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下午4时又继续发布暴雨蓝色预警。这一天是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赛事开始的第二天。听到雷电预警信号后,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党委副书记张英甫立即乘公交车来到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傍晚6时左右,瓢泼大雨从天而降。
      这场入夏以来最大的强降雨过后,张英甫和该公司水上公园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对场馆设施进行检查。在检查中,相关人员发现赛道护坡由于受大雨冲刷,一些地方出现了松动,有塌陷的迹象。尽管不影响比赛,但为了保持场地的美观,项目部人员仍然组织人员立即展开整修。运土、夯实,他们很快将护坡中松动的地方恢复到正常状态。同时,其他人员还对十余个单体建筑进行了逐一排查。排查工作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5时。虽然是一个不眠之夜,但是看着场地一如从前的漂亮,大家都宽慰地笑了。

    北京大学体育馆:
    一切顺利  他们随时待命

      8月14日早上6时,晨曦初露,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北京大学体育馆项目部书记
        海平就来到了北京奥运会乒乓球馆外,开始了他一天的工作。这一天的工作要到晚上11时甚至更晚才能结束。
         海平告诉记者,他和项目经理路军生兵分两路,一个在场馆内,一个在场馆外。路军生在场馆内负责巡视,他带人在场馆外,随时待命。为护航场馆,他们总共配备了99名保驾护航队员,同时,他们还把所有可能用到的材料以及零配件都准备齐全,就连最小的螺丝钉都已准备好,不管出现什么问题都可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   海平说:“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随时待命,只要需要,我们可以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海平说,他和路军生已经好久没有见着面了,他们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坚守着。值得欣慰的是,奥运会开赛这么多天来,他们还没遇到什么麻烦。

    奥运棚房工程:
    不分你我 出现险情一起来排除

      “不知是哪家施工的室外中水管漏水了!”北京奥运会开始前的一天,正在奥运棚房工程现场巡视的一位工作人员发现了这处险情,当时从水管漏出的水已经溢到公路上,该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保驾护航领导组。
      甲方立即通知施工队伍赶往现场,但大家都找不到关水的地方。尽管出问题的中水管道不是由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工程承包总部施工的,但奥运工程无小事,保驾护航不分你我。情急之下,城乡集团在现场保驾护航的安全员、水利工长等一行10人立即赶赴事发地点,进行紧急排险。经过共同努力,终于在最短时间内修好了水管。

    老山自行车馆:
    技术过硬 各项设备运转良好

      老山自行车馆承建单位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第五公司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对各自的分包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一切故障,每周对所有设备调试两次,保证各项专业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司还对场馆内的升降旗、电视大屏、广播音响、计时计分屏等重要设备,指派专人24小时把守。
      应急队员赵泽民回忆说,那天,保驾护航人员在巡视时发现场馆第二层消防箱的玻璃被撞裂了,由于队员随身配备了维修工具和材料,仅用了3分钟,就完成了更换工作。目前,保驾护航人员全部到位,各项设备运转良好。

    铁人三项赛场:
    开动脑筋 旧自行车车带解难题

      8月18日,铁人三项赛场迎来了第一场比赛,场馆结构安全监测人员也随之进入紧张状态。结构安全隐患始终牵动着铁人三项场馆结构工程顾问、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控制专家刘栋栋的心。
      不久前,工作人员在进行最后检测时,突然发现赛场转换区即坝底沙滩区地面不平稳,走上去明显有摇晃感,如果不及时处理,将影响运动员比赛。刘教授听说后急忙赶到现场并查出了原因。原来转换区是用钢架子搭建的,在上面铺上钢板和塑胶跑道后,钢架子和钢板之间的连接没有很好的缓冲装置,所以走上去振动比较大。
      第二天,刘教授就拿出了加固方案,即在钢管与钢板的连接处绑上旧自行车车带,并且把钢管的密度加大。这种做法加大了整个结构的刚度,取得了整体结构加固及局部结构减振的良好效果。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0日, 星期三 02:3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0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名单
    0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名单

    200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公告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的通知》(中装协〔2008〕022号文件)精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华建筑报社联合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活动。评价范围包括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按照《200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方案》所确定的原则和工作程序,中国建筑装饰百强评价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在对参评企业提供的数据和相关材料进行了细致、缜密的审核、审查的基础上,按评价标准进行严密的统计、核算,取综合得分前100名作为入围企业并公示,然后结合公示反馈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全面的评议,最后审定了100家入选企业,现予以公告。
    附:《200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名单》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中华建筑报社
    2008年8月15日

    200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名单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广田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长城家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瑞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维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新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远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峰建设装饰工程集团
    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环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设计工程公司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艺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建南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装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卓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装饰有限公司
    深圳市博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装饰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嘉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世纪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正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青岛德才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装饰总公司
    青岛东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建工装潢公司
    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南京华夏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华尔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苏明装饰有限公司
    湖南华天装饰有限公司
    江西利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金陵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北方天宇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清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飞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洋装饰工程公司
    重庆港鑫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长江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北京金丰环球远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金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远洋中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白云穗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中建六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海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国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北京扶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浙江广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华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国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美术公司
    深圳市江佳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渝远建筑工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
    常泰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港庆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华国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金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金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0日, 星期三 02:3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奥运场馆成节能降耗典范7成供水用中水

    7月13日拍摄的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夜景  新华社记者张越摄

      典型的节水工程:“鸟巢”供水70%将使用中水 

     北京水资源匮乏,节约用水、循环利用是每个奥运场馆的共同任务。

        从设计之初,北京奥组委就对奥运场馆的雨水利用和中水回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北京奥运会的主场馆国家体育场“鸟巢”就是一个很典型的节水工程。

        北京城建国家体育场工程总承包部总工程师李久林告诉记者,“鸟巢”70%的供水将使用中水,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雨水。这些再次回收利用的水不仅可以用于比赛跑道的冲洗,还用于场馆的室外绿化。

        通过“鸟巢”的雨洪回用系统,可将建筑屋面、比赛场及周边地区2万多平方米的雨水收集起来,集中在总容积为1.2万立方米的水池中,经过石英砂过滤、超滤膜过滤和纳滤膜过滤三道处理工艺,对雨水进行深化处理,可以满足“鸟巢”至少50%的用水需求。

        而如同蓝色气泡般的“水立方”,整体严格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充分考虑了建筑节能、环保建材使用和水资源保护。

        据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洪庄介绍,“水立方”采用了大量专门措施降低自来水消耗,减少废水排放。全年可收集雨水1万吨、洗浴废水7万吨、游泳池用水6万吨。建筑物所需的绿化、冷却塔补水、护城河补水、冲厕、冲洗地面等用水全通过废水回用解决,每年可减少废水排放量14万吨。

        在奥运场馆建设过程中,绿色、科技、人文三大理念贯穿始终,而节水仅仅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独特的示范作用:奥运场馆广泛使用新能源

        奥运村的新型太阳能热水器,北京大学体育馆的地源热泵,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的海水源热泵……众多的北京奥运会场馆,或多或少地采用了新能源。

        在国家体育馆的屋顶和南立面的玻璃幕墙中,安装了100千瓦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在奥运会期间,国家体育馆将利用这些电能为地下车库供电。赛后,这里的电能将并入普通电网,不仅为整幢体育馆供电,还能为普通市民家庭供电。

        而在朝阳公园沙滩排球场采用的太阳能发电系统则显得更加精巧。它可随着不同时段太阳光线的转移,随时变换电池的旋转角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吸收太阳能。

        在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里使用了148套8米长的先进的光导管照明系统,是所有奥运场馆中使用最多的。据介绍,这些光导管可将80%的太阳光传导到场馆内部。经测试,在阳光充足的情况下,它采集的光线能满足体育训练和学生上课的要求,室内基本可以不用开灯,大大降低了场馆的能耗。光导管在白天采集光源照亮室内,晚上则可以将室内的灯光通过屋顶的采光罩传出,起到美化夜景的效果。

        创新中节约能源:会“呼吸”的体育场馆

        炎炎夏日里,当观众走进北京射击馆,立刻会感到丝丝凉意。这不是空调的作用,而是由于射击馆采用了生态型呼吸式遮阳幕墙,实现对建筑通风换气的全智能自动控制,使室内冬暖夏凉,极大地减少了空调制冷和取暖的耗能。

        所谓呼吸式幕墙,就是指在外层幕墙与楼面之间设置铝合金开窗,外侧幕墙上下两端分别设置了通风口。上面为进风口、下面为出风口。在双层幕墙之间安装温度感应装置,可以根据温度的变化,把冷风和热风与室内空气进行交换,实现自然通风对流。有了这层呼吸式幕墙,射击馆就像是被包在一个“保温膜”里,可以利用室外自然风调节室内温度。

        奥林匹克公园内的网球中心同样也是一个会“呼吸”的体育场。它在国际上首次引进赛场自然通风的设计理念,巧妙地解决了赛场高温的问题。据介绍,网球场内的12个“花瓣”形观众席上,设计了一些吸收自然风的处理设备,通过馆内循环设施,从赛场周围的风口向场地送风,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场地温度5摄氏度左右,使观众席上的高温也得到相应缓解。另外,主赛场观众看台外墙上,布满了白色的网眼板,这些网眼中藏着能吸收自然风的设备,被压缩后的自然风从看台底层百叶窗中吹进来,可帮助赛场降温。

        北京奥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奥运场馆将会成为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同时,也将成为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的标志和样本。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0日, 星期三 02:3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鸟巢”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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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0日, 星期三 02:2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二○○○年二月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_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PRIVATE<tbody>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tbody>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0日, 星期三 02:0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J-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 作者: 真永远 2008年08月20日, 星期三 02:0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